王笑霞律師精辦各類移民
移民
時間:09/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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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美國公民的好處有許多,其中之一是可以替自已的親人(父母、配偶、子之及兄弟姐妹們)申請綠卡;並且可以自出入美國,在境外居留時間長短不受限制。
王笑霞律師事務所開業15年來,替無數客戶成功申辦到公民。其中見到不少客戶由於不瞭解申請公民應具備的條件,而耽延時日,久久未能入藉成為公民。
一般而言,拿到綠卡4年9個月即可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但公民的配偶拿到綠卡後,可能只須等2年9個月便可申請公民。在美國境內居住時間必須超過兩年半以上。而且每次離境,在境外居貿不可超過6個月。還有就是必須具有良好的品格,最好是沒有任何犯罪的記錄。
有些人年少輕狂,不幸犯下小額偷竊、酒醉駕車等輕罪(Misdemeanors),雖然仍能申請公民,但是準備時就得特別小心。最好先向律師諮詢後,再提出申請,以免日後被拒,白白浪費時間與金錢。
至於重罪犯(Felony)如販毒或其它被判以坐一年以上罪刑,原則上是不可以申請公民的,但是王笑霞建議應該向律師諮詢。因移民法規非常細密,如果沒有律師的專業指點,自己亂做決定,不但拿不到公民,還可能連綠卡都保不住,被遞解出境。
王笑霞律師精辦各類移民。任何相關疑問,歡迎查詢。電話:510-791-0232,傳真:510-791-5609,電郵:Tricia@wangslaw.com。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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