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一名來自中國的小留學生,身上揣了3萬美元現鈔入境美國,卻不申報,結果被海關官員押到“小黑屋”去一張一張逐一清點,差點被全部沒收。不少往返中美兩地華人,經常帶大量現金出入境,即使知道海關申報單,也只是草草地敷衍填寫了事,認為海關不可能查得那麼仔細有時為了縮短排隊等候時間,以盡快入境,竟明知不報,被海關查出時卻得花更多時間解釋、清點金額,嚴重地可能會被全額沒收,甚至會被遣返回國。
(中英文對照美國海關申報表)
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明文規定,“民眾出境或是入境攜帶金額價值超過1萬美元,都必須申報”,但不少人卻視而不見,最終得不償失留下紀錄,還會面臨現金被沒收風險。
在美國移民及海關境執法局(ICE)官網上,也對“大量現金走私”做出明確說明,“根據美國相關《銀行保密法》,如果您攜帶進入或離開美國的貨幣或金融票據,行李或其他商品價值總金額超過1萬元金額,沒有填報規定的表格,或沒有填報您攜帶的全部金額可能受到民事懲罰和/或以貨幣走私的刑事罪名而被起訴。 ”
那麼除了現金外,上文中所提到的“金融票據”又指哪些呢?
除了美元外包括任何國家的現金,金幣
個人支票,旅行支票等任何形式的支票
流通票據,例如支票,本票,匯票等等,但是是憑票即付的方式
未完成的票據,例如支票,本票,匯票等,但是收款人未明確。
證劵或股票,但是也是憑票即付形式
走私大量現金需要承擔什麼刑事責任?
根據美國法律 Title 31 USC § 5332規定:走私大量現金可能面臨高達五年的監禁。沒收所有涉案財產,包括不動產或者個人財產,以及所有可追溯到的財產。
王律師也曾經接到過類似的案子並為其成功要回了被海關沒收的現金。S先生在2006年從芝加哥國機場離境時隨身攜帶超過5萬美金的現金。這5萬美金是他在美國工作15年攢下血汗錢,帶回中國用於給老母親買房。因為缺乏相關法律知識並未及時申報。機場海關人員明知S先生語言能力有限,不明緣由,在機場眾目睽睽下,當場欽點S先生所帶的現金,並將S先生帶上手銬,讓其感到羞辱萬分。之後,更始將S先生帶進小黑屋盤問長達5個小時,並逼其簽署對自己不利的文件。最後,海關人員沒收了5萬美金只退回了零頭幾百元用於S先生返華的路費。S先生不僅錯過當天的航班,也應為旅途經費的限制,只能在機場冷冰冰的地板上過夜。
普通人對美國法律的認知有限,事先不知道這些條條框框也是情有可原。王律師在這裡要強調的是,知情不報確實不可取。但是如果你在機場,海關人員因為你攜帶大量現金把你關進小黑屋問話甚至沒收你的現金並遭受到恐嚇或不公待遇,你可以要求海關人員讓被扣押的人聯繫到一位律師,讓律師代表你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如果在源頭解決了問題,或許就不會有長遠的麻煩,例如可能警察會查到你的住址來搜索的房子裡的現金並要說明來源。半年前,女留學生被查微信而遭遣返的一事轟動華人圈,如果當時這位女留學生能夠聯繫到一位律師,就可能避免被當即遣返回國並且五年內無法入境的結局。美國海關人員沒有告訴她可以聯繫律師為自己辯護,這是他們的失職。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假如您在美國海關遇到類似嚴重的情況,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和權利,請應該馬上要求海關人員讓您聯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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