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匯款要抓緊,7月1日後人民幣走出國門更難

時間:06/16/2017 瀏覽: 1998
2016年底,中國央行曾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不僅加強管制境外匯款,也調整了民眾每日領取現金的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


《管理辦法》核心內容就是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對跨境資金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大額交易報告標準為:

一是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準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二是自然人銀行帳戶的大額轉賬交易,跨境的報告標準為人民幣20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

以前每人每年有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每天有1萬美元取現額度,額滿即止;該辦法出臺後,每天你只能換等額5萬人民幣的美元和其他外幣,按照當前匯率約為7100美元,超過這個額度就要申報。所以為了避免申報,很多人會想辦法將換鈔額度控制在7100美元範圍內,實際上降低了外幣取現的額度,提高了取現的門檻。如果你有案底,被列入合理懷疑的物件,申報很可能被拒,就算你還有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你也不能換取現鈔。

有人說,現鈔換不了,我可以換取現匯,匯到境外,我們再來看看新規定。以前每人只要在5萬美元額度之內的匯款,基本都是被允許的,也無需報告,只是從2016年1月1日起對螞蟻搬家式的購匯進行了限制,但是該辦法出臺後,跨境匯款1萬美元及等值外幣都需要上報,和取現申報一樣,當然也存在被懷疑、被拒的風險。所以如果你有5萬美元要匯到境外,以前只需要匯一次,現在需要至少匯5次,客觀上增加了匯款成本和難度。

而各大金融機構都要為大額跨境資金呈送交易報告,足見其匯款複雜程度持續升溫。如果真按照這一套標準執行,能否購匯基本都掌握在金融機構和外管局手中,不管是移民、境外買保險、境外買房、留學,只要涉及到大額或者長期購匯的行為,都有可能被列入懷疑對象。

2016年,是中國高淨值客戶境外資產配置需求快速增長的一年。總體GDP增速下降,國內資產回報率下降,本幣貶值等因素的疊加,使得境外資產配置成為財富保值增值的必須選項。而資料顯示,中國近半擁有境外資產富人今年仍願增加境外投資,所以想要將資金放到境外的投資者,儘量于6月前完成大額交易,否則以後資金出境只會變得更加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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