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的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讓還沒有出過國門的中國人知道,和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就能拿到綠卡。而事實上,“結婚”的確也成了一種移民的手段,有些人花幾萬美元“假結婚”,雖然冒了一定風險,但是因為可以快速拿綠卡,花費也不多,所以在華人社區一直很有市場。
但近日,美國移民局出台新規,對親屬移民申請流程中重要的I-130表格進行了更新,新版表格從原有的2頁變為12頁,需要填寫的內容十分詳細。移民律師表示,此次更新旨在打擊“假結婚”等詐欺行為。
親屬移民啟用“新I-130”
申請人與受益人須填信息增加為移民調查“留底 ”
近日,美國移民局對親屬移民申請流程中重要的I-130表格進行了更新,而新版表格從4月28日就開始使用了。
綜合中新網等媒體報導,與舊版相比,新的I-130表格頁數從2頁增加到12頁。在新表格的申請人信息一欄,原來的14小項現增加到49小項,增加內容包括過往地址歷史、過往工作歷史等。
而受益人信息一欄,更是從原來的6項增加到現在的62項,包括受益人婚姻、親屬、工作歷史、訪問美國歷史、過往移民申請記錄等信息。此外,還增加了以往只有配偶申請才需要提供的申請人族裔、髮色、身高、體重、眼睛顏色等內容。
婚姻綠卡申請人原來需要填寫的G-325A表格,也被新版I-130A表格取代。
業內人士解讀稱,表格填寫內容變多,是因為移民局認為之前表格蒐集的資料不全,所以為防止造假欺騙而增加了內容。申請人填寫的每一項資料,都會成為“留底”。
如果移民局在之後的調查中發現事實與所填信息有出入,最壞的情況就是認為申請人存在欺詐,從而取消綠卡。
新政打擊“假結婚”移民
延長新配偶申卡時間 非“一刀切”阻止婚姻移民再婚
新的I-130表格除了要填的信息變多,還有很重要的一個要求:表格填寫規范明確表示,如果申請人是通過與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者結婚而獲得的綠卡,則不具備為新的配偶申請婚姻綠卡的資格。除非出現以下任何情況中的任一種:
1、申請人已成為美國公民;
2、申請人已持有綠卡至少5年;
3、申請人能證明令其獲得婚姻綠卡的上一段婚姻真實,或上一段令其獲得婚姻綠卡的婚姻是因喪偶而終止。
業內人士分析,新I-130表格明顯是為了打擊“假結婚”等欺詐行為而出現的。
根據目前的移民政策,申請人在結婚2年後可以申請正式綠卡,3年後可以申請入籍。而“假結婚”的人,如果一拿到綠卡就迫不及待馬上離婚,得等待5年以上,才有資格為新的配偶申請綠卡。或者拿綠卡後再與“原配”在一起呆夠3年、成功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後,才能給新配偶申請綠卡。
也就是說,移民局的這項新規,並沒有“一刀切”地禁止通過婚姻移民的綠卡人士找新配偶,而是將“再婚”的時間延長了。
假結婚者利用綠卡“變現”
移民局估算有1/5到1/3的結婚移民是“假結婚”
眾所周知,獲得美國綠卡的方式有很多種:有親人在美國的,可以通過親屬移民;工作表現優異的,可以申請職業移民,專業技術人才可通過特殊人才渠道辦理技術移民;財力雄厚的,可以考慮投資移民。
但如今有關政策收緊,靠找工作留在美國十分困難,也不是每個人都有投資移民的資本。而且,以上幾種途徑都需要一年以上的排期,時間長不說,中間萬一出個差錯,綠卡就可能告吹了。
唯一不用排期、可以快速辦理,而且限制少、起點低的移民方式,就是婚姻移民。於是,不少人開始鑽移民政策的空子,想辦法“假結婚”。而且,有人通過“假結婚”申請拿到綠卡之後,還由此想出了生財之道——“賣身份”。一些人利用自己手裡的綠卡“變現”,通過與不法移民中介合作,由中介牽線,與想要快速移民的人“假結婚”,幫這些人拿綠卡。
有媒體報導稱,據移民局估算,每年美國公民與移民結婚而獲得身份的案例中,有1/5到1/3都是“假結婚”。
現在,新I-130表格信息詳盡,如果不是真實的婚姻,會很難通過綠卡審查。而且關於時限的具體規定,也讓“假結婚”的成本變高,不知“假結婚”是否能就此消停。
相關案件
華裔父女幫中國人“假結婚”70多次騙綠卡
今年4月,一對華裔父女因幫人辦理“假結婚”而被判入獄。
居住在帕沙迪納市(Pasadena)的44 歲華人女性居民梁琳(Lynn Leung)與她66 歲的父親蕭正義(Jason Shiao),因涉嫌為中國公民尋找美籍配偶辦理“假結婚”,於2015 年9 月被捕。檢方以婚姻欺詐、簽證欺詐的罪名起訴二人。
在2015 年10 月的初期過堂中,父女二人拒不認罪, 但是在檢方強而有力的證據下,蕭正義很快表示認罪,梁琳則於2016 年9 月認罪。
今年4月,梁琳在洛杉磯市聯邦法院(US Courthouse)被判入獄服刑6個月及出獄後被監管3年,還被處以4000美元罰款。
蕭正義隨後也被判監禁24個月,另有3年監視居住(supervised release)。但蕭正義身體有恙,需做手術,因此宣判之後並沒有立刻收押,而是等他10月份做完手術再向法庭報到。
父女二人並非美國公民,蕭正義擁有中國與澳大利亞雙重國籍,梁琳也是澳大利亞國籍,兩人服刑後都將被遣返至澳大利亞。
美國聯邦官員透露,這對父女沒有律師執照,卻設立杰森(Jason) 國際法律公司,為希望獲得綠卡的中國公民尋找美籍配偶。
在過去近十年中,他們為中國公民牽線了70多次“假結婚”,這些“客戶”每人支付了5萬美元,然後在父女中介的安排下與需要錢的美國公民結婚,而這對父女找來的“假配偶”中甚至還有流浪漢。
為了騙過移民局,父女二人安排“假結婚者”拍婚紗照、進行蜜月旅行,還造假銀行賬單,讓“客戶”記住彼此的個人信息,以避免被移民局發現破綻,通過綠卡審查程序。
移民局在2012年接到舉報,隨後展開了3年的調查,期間多次策反參與假結婚人員和派出臥底。最終在2015年9月對中介父女的辦公室進行取證搜查。
父女倆承諾會支付1萬美元酬勞給美國的“假配偶”,但很多人告訴調查人員,他們最後並沒有收到錢。
父女二人從騙局中賺得盆滿缽滿,收取的350萬美元中介費都被他們用於享受奢華生活。
綜合僑報網、新加坡《聯合早報》
移民問題
移民局如何考察真正的夫妻?
在警惕的移民官眼裡,美國公民和外國人的婚姻似乎都不是以愛情為基礎的,外籍配偶好像都是為了綠卡才與美國公民結婚。戴著有色眼鏡的移民官在進行婚姻綠卡面談時,首要任務是查證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是否真實,第二則是查清美國公民一方是否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扶養外籍配偶,即外籍配偶是否有可能變成美國政府的負擔。
移民官怎樣辨別婚姻關係是否真實呢?一是看,即看配偶雙方在面談時所表現出來的神態和所提供的文件;二是查,即移民局派人去實地查訪;三是問,即單獨或當著雙方的面詢問一系列問題,通過詢問來察覺婚姻的真偽。
去移民局面試時,移民官會問什麼問題,會根據不同移民官的工作方式、態度甚至當時的心情而定。遇到比較和善友好的移民官,問的問題會簡單些;遇到比較麻煩的移民官,問題就會難度大一些。但只要是與婚姻關係有關的問題,移民官都可以問。不過像性生活這類侵犯隱私權的問題,他們一般不會問。
移民官可以通過其他問題和雙方配偶對問題的回答來辨別婚姻關係的真假。多數情況下,移民官會當著夫妻雙方的面問一些問題;極少數情況下,移民官會將兩人分開問話。如果分開問話,移民官會向夫妻問相同的系列問題。
關於家庭環境
你們家裡裝有幾部電話機?有沒有留言機?有幾台電視?你們在一起看電視嗎?能否講講你們最近一起觀看的一個節目?你們家有幾輛車子?是什麼牌子的?什麼顏色?哪一年的?保險是向那一家公司買的?你們臥室裡有幾個窗戶?臥室的門朝哪個方向開?臥室裡的床是多大的?你的配偶有幾件睡衣?配偶睡在床的哪一邊?配偶喜歡用什麼牌子的牙膏/牙刷/香皂/洗髮液?配偶平時起床後的第一件事是做什麼?你們有床頭燈嗎?有幾個?臥室裡有電視嗎?什麼時候看?你們有沒有在睡覺前發生爭吵結果一個人跑到另一個房間去睡?是誰跑了?哪個房間?什麼時候?哪一天合好的?
關於婚姻關係的開始
配偶的生日是哪一天?你們在哪裡認識的?怎麼認識的?你們什麼時候開始談戀愛的?是誰先提出的?你們在一起看的第一部電影是什麼?你們有沒有訂過婚?什麼時候?
關於雙方家人
你們的父母和家人同不同意你們的關係?你的岳父母叫什麼名字?配偶有沒有兄弟姐妹?他(她)在家排行老幾?你什麼時候帶配偶去見的你父母?
關於婚禮
你的婚禮是哪一天舉辦的?在哪裡舉辦的?有多少客人參加?父母有沒有參加?有沒有伴郎伴娘?他們叫什麼名字?婚禮大概持續多長時間?有沒有發生醉酒或其他有趣的故事?能否介紹一下那天的情形?你們有沒有去外地度蜜月?去哪裡了?如何去的?呆了多少天?
關於日常生活
昨天早上誰先起床的?什麼時間?平時用鬧鐘嗎?誰做早餐?你們早餐吃什麼?你的配偶喜歡喝咖啡嗎?上個星期天你們做什麼了?你們家的垃圾哪一天被取走的?用哪家垃圾公司?你們用哪家電話公司?誰付賬單?用的哪家銀行?有幾個賬戶?是共同財產嗎?你們養有寵物嗎?它叫什麼名字?你們上教堂嗎?去哪一家?你的配偶最喜歡吃什麼?最喜歡哪種顏色?
關於子女
如果有共同的小孩,移民官一般只看小孩的出生證,不再問更多的問題。如果有婚前跟其他人生的小孩,移民官會問:你們有小孩嗎?小孩叫什麼名字?生日是哪天?誰照看小孩?誰送小孩上托兒所?誰接小孩回家。保姆叫什麼名字?
真正的夫妻一見便知,並不是每對婚姻綠卡面談夫妻都會被問到這些問題。只有移民官對婚姻關係有懷疑時,才會多問問題,且多問一些只有夫妻或只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才能知道的問題。
對於配偶雙方的答案,移民官員一般不會親自到夫妻雙方的住家查看。如果答案相差不大,其他材料充足,一般不影響面試通過。但如果雙方對同樣問題尤其是關鍵情節方面的回答有出入,移民官就很可能拒絕綠卡申請,而且這樣的拒絕決定很難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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