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規劃最開始要做什麼呢?
最基本的開始就是:如果您擁有一棟自己住的房子就需要一份生前信託。加州法律規定您百年後,如果財產超過10萬塊,沒有生前信託,財產要經過法院的遺囑認證才能傳到孩子手上,大約要一年半時間,而且費用是財產總值的3%-7 %。如果在紐約,您的財產超過三萬塊,沒有生前信託,就要經過法院遺囑認證的手續。所以基本您需要一份生前信託。在美國生前信託代替遺囑,即使是普通人也會建立生前信託。普通的,可撤銷的生前信託有三個相關人物,信託成立人(您自己),信託委託人(您自己),財產受益人。信託成立人的權利:在信託成立以後,任何時候都有權更改信託的內容,甚至可以廢除該信託。信託委託人的權利:有權投資,買賣,管理信託內的全部財產。買賣房子,股票,取錢存錢,都需要信託成立人簽名。財產收益人的權利:有權使用信託裡面的財產。在您生前,您的資產和平時是沒有區別的。
二、信託的作用是什麼呢?
信託主要是遺產規劃。信託的內容很少需要更改,例如買賣房子,你賣掉房子,百年後房子已經不是您的遺產。如果您買了新的房子,或開新的銀行帳戶,您用信託的名義去開,財產自然後屬於信託,將來可以避免遺產認證手續。
在您百年去世之後,信託和在生有什麼區別呢?成立人在去世之後,信託變為不可更改的信託,法院會完全按照信託內容處理,所以信託的內容是很重要的。第二,除了成立人以外,執行(委託)人會在您去世之後處理信託,通常是您的孩子。如果您有三個孩子,您可以選擇三個一起做委託人;兩個一起做,一個候補;或者一個孩子委託,另外兩個為候補。最主要的是,每一個州的信託的法律已經准許在處理信託財產的時候不需要經過法院法官來處理的。
第三要講收益人,財產分配通常有兩種辦法,按比例分配和特定分配。因為我們不知道您的財產從目前到您過世之後的區別,所以按比例分配是比較保險,公平的。還有一種特殊分配方法,就是製定一棟房子歸一個孩子,剩下的按比例分配。還有一個萬一:如果您的孩子比您先走,他的那一份財產就會留給他的孩子,如果他沒有孩子,您其它的孩子會分配掉他那一份財產。
三、信託的好處:
1.避免法院遺囑認證手續,您在生前將財產放在信託名下,將來百年的時候不需要法院分配,避免了一年半的遺囑認證手續和手續費用,並且減少爭財產的問題。
2.信託如果是夫婦兩個人一起建立,可以保證兩個遺產的免稅額,在加州和紐約有一點分別。加州是Community property state,而紐約不是。在加州,夫婦兩個人可以成立一個信託,任何一個人先離開,信託財產會分成兩部分,而不會歸到一個人名下,我們叫做AB trust。A trust是在生者的信託,B trust是去世者的信託。比如在太太先走後,先生的一半的財產就會放到A信託裡面,是可以更改的。如果將來他結婚,可以將A改到老伴名下,也可以買賣投資,或者更改收益人。而太太的一半財產會放到B信託裡面,信託內容變為不可更改。如果先生想要改太太這一半的信託,就沒有免稅額了。太太的信託通常可以要丈夫來投資管理,或者太太希望孩子和丈夫一起管理信託也是可以,但是盈虧都要放回太太的信託裡。信託的財產要等夫婦兩個人都去世後才可以分配。但是在紐約,夫婦倆個人在一開始就會成立兩個信託,夫婦可以一起管理,有兩個免稅額。其它和在加州一樣。
3.如果夫婦兩個人財產很多,超過免稅額,我們可以成立ABC信託。就是如果其中一個人先去世,他/她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可以拖到第二個人也去世後才交遺產稅。
4.兒女離婚和官司保障的信託。如果你們夫婦兩個人去世了,你的財產會分配到孩子名下,如果他/她出事故或者離婚,他/她的配偶就可以拿走您信託裡的一部分財產。我們可以將信託的錢保留在您的信託名下,但是可以分出額外的一份信託給您的孩子。也就是說您的孩子擁有這筆財產的使用權,但是並不是擁有權,財產跟他/她的婚姻或者債權人無關。
以上就是最基本的可更改的信託。如果您的財產比較多,我們可以在您的信託條文裡面可以多加一條“橋代信託”(Dynasty Trust)的條文。如果您的財產超過500萬,推薦您用revocable dynasty trust,您的資產可以在您的孩子去世後繼續傳給您孩子的下一代,而不需要交遺產費。您的孫子還可以將這份財產傳給曾孫,不用交遺產費,還有離婚和官司的信託保障,以此類推。如果沒有這種信託,您的孩子要想把資產傳給下一代,需要叫45-50%的遺產稅。
四、不可更改信託。
如果您想在在生的時候將一部分財產給您的孩子,您就要做不可更改信託。每一個國家都有贈與稅,美國的贈與稅法有兩條:每年的贈與(annual gift)和一生的贈與。每年的贈與就是在12月31號之前,您可以送任何人1萬3千塊,沒有限制的對象。比如您想送給孩子1萬3千塊,但是又不想他花掉這筆錢,那麼就給他買一個大一點的人壽保險。如果你生前擁有保單,您的保險就要算到遺產來報遺產稅。
怎樣買保險而不擁有它呢?
一,就是將保險存在dynasty trust裡面。
二,就是一生的贈與。
法律規定在生的時候您可以用掉100萬遺產的免稅額,您可能想要送一些增值的財產送給孩子,因為增值的部分在您百年之後是不算到遺產裡的。但是我又不想送到孩子的名下,否則也許會被他/她的配偶拿走一部分錢。所以就要放到不可更改信託的名下,它的保障就是:孩子離婚她的配偶拿不到不可更改信託名下的財產;他的債權人也拿不到;您自己如果有債權人,您的債權人也拿不到這部分財產。
但是您在製定信託的時候不可以有債權人,否則將來法院會將財產拿出來還給債權人。Irrevocable的財產就不算您的財產,因為第一,您放棄更改收益人的權利,第二,您不可以做trustee,也就是您放棄自己的擁有權和使用權。第三,受益人不是你了。當您放財產進去irrevocable,您的後代都不需要付任何的遺產稅,但是您的CPA需要幫您報一個gift tax return,generation skipping。如果您將100萬財產存在dynasty trust裡面,如果每一代都要付遺產稅,按照8%growth,在一百二十年以後,100萬會剩下6億的錢;但如果把資產放在dynasty trust裡面,120年以後會變成102億。以前很多州都有法律規定信託最多可以持續120年,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州已經開始廢除這條法律。
總之,一共有三個信託:如果你的財產在500萬以下,只需要做可更改信託,裡麵包括孩子離婚和官司保障。如果你的財產在500萬以上,需要做不可更改信託。如果你的財產在500萬以上,你想在在世時送100萬財產給你的孩子,你除了做可更改信託,再加一個不可更改信託。如果你們想在生前買房子給孩子住,如果你的孩子有官司或者離婚,房子就會不見掉。所以你最好把買房子的錢放在Irrevocable dynasty trust再買,房子給你孩子住,但並他們並不擁有。如果你的孩子有官司,他們的債權人也拿不走這個房子,因為房子不屬於你的孩子。這些都是用信託的辦法保護你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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