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國如何合法避稅教你5招真省錢|美國生活知識

時間:11/02/2017 瀏覽: 6882

一說到避稅,肯定很多人覺得這不是違法的嗎?更何況是審查稅收如此嚴厲的美國,事實上在美國有一句話很流行,那就是:依法納稅、合法避稅。所以說在美國是允許合法避稅的,那麼移民美國改如何合法避稅呢?一起來跟小編看一下吧!

計策一:移民前賬面增值換現

美國征稅的原則一般只針對已實現的收入徵稅,即財產在買賣或轉移時才徵稅。若財產還未轉移賬面上的增值是不徵收增值稅的。

賬面上增值未實現的情形很多,如房地產的漲價、股票債券和珠寶的增值。新移民在財產處理時,很可能遇到美國的財產增值徵稅的問題。因為成為美國居民時從國外帶入的財產不必繳稅,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在報到前,把賬面增值未實現的收入換現,例如把股票拋售、房地產過戶。

待到獲得身份後再用手上的現金投資新的股票和房地產。這樣就不必為這些增值的財產繳稅了。反之,若有虧損的投資也不必急著賣可以等拿到綠卡後再賣,這樣以後可抵稅。

計策二:海外工作,美國免稅

對於移民來講,綠卡、公民身份和稅是矛盾的。美國移民法規定,綠卡持有人每年須在美國停留半年以上,否則綠卡可能會被沒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內不能回美,可申請回美證(白皮書)。回美證的有效期限為2年.此外,歸化為美國公民,須在持綠卡5年內在美居留超過兩年半,且要誠實報稅。

然而,越來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綠卡後便回中國工作,每年只是像徵性到美國報到,綽號“空中飛人”。

“空中飛人”在海外的勞務所得有免稅額。但稅法規定一年內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這項免稅額,即每年只能在美居,35天。這與移民法規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綠卡的條件矛盾。但若申請了回美證(白皮書),將綠卡和回美證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關時綠卡也不會被沒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時享受稅法規定的一定數額的免稅額。

計策三:海外賬戶設在避稅天堂

根據美國銀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擁有銀行賬戶、經紀賬戶、共同基金、單元信託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賬戶,且這些賬戶內的累計資金超過1萬美元,須填寫外國銀行和金融權表格TD ,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Financial Authority FBAR).不過如果賬戶設在波多黎各、北馬里亞納群島以及美屬關島、薩摩亞群島和維京群島等世界著名的“避稅天堂”則可享受免稅待遇。

計策四:善用贈予免稅

贈予有時也會交更多的稅。例如,一對父母將一套買入價為10萬美元的房屋贈予子女,現在該棟房子市值70萬美元,2年後出售該棟房子,,100萬美元。但是這棟房子成本價仍是10萬美元,子女獲90萬美元收益就要交資本所得稅。因為是贈予基數從原始購買價算起。

計策五:兩種方式避免遺產稅

美國人主要用兩種方法來避免遺產稅,一是盾牌信託(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夥(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創立家族企業的家庭可以設立家庭有限合夥,最好在中年時就成立,父母親擔任總合夥人,然後把資產一點點轉移到子女賬戶,最後,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對於喜歡購買商業物業的華人家庭來說,非常適合利用家庭有限合夥來轉移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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