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美股开盘首日,红黄蓝收盘暴跌38.41%。
截至北京时间11月28日美股收盘,红黄蓝的股价已经从暴跌转为暴涨,收于22.27,惊人地,股价几乎与暴跌前持平。
从价格上涨幅度来看,除了红黄蓝的资金护盘,必有其他大资金参与其中。
从交易的角度,红黄蓝此次暴跌简直是完美的“事件驱动”交易机会:
交易逻辑:
2017年11月23日,媒体报道称红黄蓝直营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发生虐童事件,随后事件性质升级,网传发生猥亵、性侵等恶劣虐童行为。网上一片声讨。由于美国感恩节休市,红黄蓝暂时躲过一劫,第二天晚上盘前直接暴跌40%。
但是,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骂声中,责任方声音极少。教育部公安部门和地方部门都表示在密切关注调查,相信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在事件刚开始发酵时,对红黄蓝整体的声誉是一个严重的打击,但是,是否有拿得出手的实锤?实锤能否变成实际业务的影响?这都是不确定的。
我在北京几处红黄蓝办学点儿看到,不少家长仍然送孩子去红黄蓝上学,多处红黄蓝园区业务仍然人满为患。家长似乎对红黄蓝的管理状况竟然没有任何质疑。
北京,乃至中国很多城市的的学前教育市场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市场。随着新生儿数量的增加,学前教育都会成为刚需。红黄蓝在北京多家分园,从规模上看是重要的市场参与力量。
此时,只要有任何“正面”消息,红黄蓝的股价必将大幅反弹。是抄底的好机会。
果然,就在一天后,公安机关公布了情况通报。硬盘坏了,叔叔爷爷是假的,家长在造谣。
不出所料,结果正如我们看到的,截至北京时间11月28日美股收盘,红黄蓝的股价已经从暴跌转为暴涨,收于22.27。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应该抄底了吗?
任何有点良知的交易员,心中都早有答案。
知乎上一名匿名用户回答:
“什么时候,你觉得自己很可怕?”
“昨天早上一觉醒来,突然想去抄底红黄蓝的时候。”
股价大涨背后,总有人在买入。抄底的聪明人是谁呢?外界曝出多家知名机构持续逢低买入,曾经投资京东名噪一时的高瓴资本也进入到最新的股东行列,持股1.98%。
不过,高瓴资本的人士很快就说,美股持股一个季度filing一次,都是9/30也就是IPO vs IPO前的持股增加,不是逢低买入。
其他机构还包括:
FIL Investment Advisors(UK)Ltd.
FIL Investment Advisors(Hong Kong)Ltd.
Dragoneer Investment Group LLC、JF Asset Management Ltd.
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Hong Kong)Ltd.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Valiant Capital Management LP、Indus Capital Partners LLC.
全世界最令人尊敬的投资大师之一,巴菲特,每年都会给下属公司的总经理写一封信,每年都会重复这三句话:
1. “损失金钱事小,损失名誉事大。”
2. “建立声誉非常慢,毁掉声誉非常快。”
3. “不能光明正大登到报纸头版的事,就是会毁掉公司声誉的事。”
赢了完美的事件驱动交易,输了在投资界的声誉,这才是最差的交易。
昨天,红黄蓝教育机构通过官微发布道歉信,表示“我们倍感难过和耻辱,向孩子们和大家深深道歉。我们没有资格祈求原谅,唯有拿出实际行动”,并承诺“对幼儿园监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确保做到无死角不间断实时监控。”
以上是道歉文的全文
但是,在这则新闻下面的评论区,貌似人们并没有打算原谅。
美国的证券法能奈红黄蓝几何?
今年9月27日,红黄蓝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
由于和美国的这一层联系,自事件传出以来,很多人讨论在美国能够对红黄蓝做些什么。
但事实上,无论从股市还是法律层面,这些动作可能都效果甚微。
股价暴跌后,曾有网友建议大家不要趁机抄底买入红黄蓝股票。
集体诉讼曝出后,也有不少人希望能借此把红黄蓝做空破产,摘牌退市。
但是结果我们都已经看见了。
一位纽交所交易员向美国中文网透露,红黄蓝的股价可能在此前超卖,所以在今天出现回调。
此外,那5000万美元股份回购计划可能也起到了助推作用,不过现在仍有卖压。
目前出现的上涨如果能够稳定下去当然好(市场角度),若再有负面消息,则可能会继续遭遇抛售。但从交易员的角度来看,这样的波动性并不算什么。
据另一位在纽交所从事证券工作的人士分析称,在美国起诉并要求美国根据证券法处罚红黄蓝的可能性不大。
就拿此前的集体诉讼来说,律师团代表该股投资人指红黄蓝招股书中存在严重误导性的商业信息。
但分析称美国证券法只要求上市公司信息公开透明,不管经营是否合适。
也就是说,只要红黄蓝没有上市文件中所描述的“更坏”,就不算欺瞒投资者,也不算违反证券法。
而红黄蓝上市文件中已经说明“雇员可能不如公司努力要求的那样理想”,这其中就包括了老师和阿姨等不能善待孩子的情况。
再者,因为事发地和事件都在中国,事件受害者也都是中国孩子,美国证券法只保护美国市场的投资人利益,没有义务保护外国民事刑事案件的受害人。
另外,就最新公布的情况通报来看,红黄蓝事件纯属22岁的刘某个人行为有关,而与整个集团无关。正好符合了上市文件中“雇员可能不如公司努力要求的那样理想”的条例。
由此看来,美国的证券法好像是不能拿红黄蓝怎么样。
但资本无情人有情,这件事并没有不了了之。从官方到社会,都对此事保持着关注度。
任何的关注,都是帮助。
批判的武器,比不上武器的批判。我们的武器,就是法律和正义。
就算红黄蓝今后日日看涨(虽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公道自在人心。在正义面前,有愧于下一代的人终将长跪不起。
如果真的有趁机抄底的人,只想问一句:如果下一代都不好了,你要这股票有何用?
来源:金融界、云核变量交易员、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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