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06/0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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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債務人寧願用第7章清除債務。 這被稱為沒有債務的新開始。 大多數符合第7章債務減免資格的債務人可以保留自己擁有的所有資產,但可以擺脫所有債務,從而沒有債務即可重新開始生活,但可以保留所有資產。 他們能夠通過CCP 704或703下的“豁免”其資產來保留其資產。讓我們比較以下兩種情況,以了解破產法第7章和第13章之間的區別。
第一位客戶58歲,與居住在國外的丈夫分居。他們十年前擁有並經營一項生意。生意失敗了,丈夫決定回國。妻子決定她想留在這裡,所以他們實際上是分開居住的。妻子每年賺大約3萬美元,而且沒有房子。她不知道丈夫在他的祖國做了什麼。為了破產,客戶事實上與丈夫分開,所以我們不在乎丈夫在自己的國家做什麼。他的收入(如果有的話)不是計算客戶家庭收入的一個因素。換句話說,即使分開的丈夫在自己的祖國成為百萬富翁,他的收入在確定客戶有資格獲得南加州第7章債務減免的能力時並不相關。客戶完全是自己在這裡,不得不過著她一年收入3萬美元的日子。只有她的收入與Means測試計算相關。
客戶有10萬美元的信用卡債務,其中大部分是用於經營其十年前失敗的生意。 信不信由你,在過去的十年中,客戶一直在以每月3千美元在10萬美元上進行最低限度的付款。 我想她以前每年掙3萬美元以上,因為他現在每個月只賺2,500美元,每月不到3K美元。 但在過去的十年中,她已經支付了360,000美元來保持現在的10萬美元的信用卡。 今天,她仍然欠著相同的10萬美元! 是的,悲傷但真實,一點也不公平,但這是發生的現實。 如果她在10年前申請了第7章並在2008年剔除了10萬美元,她現在的財富組合可能會達到70萬美元,年增長率在6%-10%之間。
但是她花了她自己的甜蜜時光,也許她十年前甚至5年前都不敢申請第7章,現在卻遭受了錯誤決定的後果。現在,她仍然欠著同樣的10萬美元,但是在過去的十年裡,她已經支付了36萬美元來維持這10萬美元的卡債。現在,這不是很聰明嗎?不,這很愚蠢。因為如果客戶真的得到了第7章的救濟並且在十年前消除了10萬美元,那麼這個明智決定的結果就是她現在至少有70萬美元,這是一個明智的舉措。當然,現在得到第7章救濟還為時不晚。第7章更好地消除現在的10萬美元,現在在58歲時重新開始,而不是在48歲時重新開始。此外,如果她早在2008年確實有新的開始,她的信用評分現在超過800,在她的信用報告中就沒有提交第7章的記錄。這就像它從未發生過。難怪特朗普總統認為破產法是上天送來的。他自己的企業申請破產,四次第11章,在九十年代消滅了超過10億美元的無擔保債務。
客戶現在符合條件測試的資格並有資格獲得第7章的資格,並且所有資產都可以豁免,因此她可以保留她的所有資產,包括她的退休金賬戶5萬美元和她2013年全額支付的MB 300,同時清理整個10萬美元。 所以她遲到了十年,因為正如我們前面所說,遲到總比不到好。(待续)
如果你需要減免債務,請預約見我。我會親自分析你的案子。
(所有翻譯以英文為準)
楊清泉律師畢業於喬治城大學法學碩士,並已經開業三十多年。楊清泉律師專精破產法,商業和民事的訴訟,在加州已成功的處理了超過數千個案件,其中包括海外公司。楊清泉律師通英語,國語及福建話,並期待著與您討論您的個人情況。請致電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預約電話(626)28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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