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加州住房緊張狀況,州長佈朗簽署一系列法律,要求加州各城市允許居民在自家後院修建小屋。為執行加州政府相關規定,聖蓋博市正在修法,允許居民自建小屋,未來可能望容納更多居民,房地產價值也會隨著居住面積擴大而提升。
這種建在自家後院的小屋稱為Accessory Dwelling Units(ADU),但不少城市為了市容景觀禁止居民修建。 2016年至2017年,州長佈朗簽署一系列法律允許居民修建,各城市禁止ADU的地方法律自動失效。聖蓋博市議會決定修法,但居民要注意,聖蓋博市修法後也有很多限制性條款。
首先,只有獨立屋(R-1)的後院內才能修建,並且每個獨立屋僅限修建一座ADU。 ADU可以和主屋分開或相連,而且ADU可以出租。
此外,該市還將規定,修建ADU的後院至少要在6000平方呎以上。如果ADU和主屋完全分開,ADU必須建在主屋後方,不能是旁邊。此外,ADU和外牆必須至少保持五呎距離,ADU和其他任何建築之間至少要有六呎距離。
對於ADU的面積,該市規定最多800平方呎,或為主屋面積的50%。如果主屋小於800呎,則可以修建一個最大400呎的ADU。 ADU高度不得超過15呎,最多只能有兩間臥室。另外,ADU每個臥室必須配一個停車位,ADU的外觀和顏色也要和主屋及附近建築相配。
聖蓋博市認為,允許修建ADU將會緩解住房緊張現狀。此外,因為設置額外規定,不會影響周圍住戶的私密性。此外,一些獨居老人需要有人住家照顧,如此有ADU更容易找到住家照顧人員。因此,市府認為實施此項規定對該市的經濟以及市民生活都好。
目前修法尚處於討論階段,但市議會已經全票通過一讀。下次市議會將進行二讀,如果通過在30天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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