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歌星,和美國唱片公司簽約,合約中註明經記公司會提供每年至少協助發一部片,但由於第一年的第一張唱片銷售不佳,經紀公司也認為演出不盡理想,因此冷凍歌星兩年,也不讓歌星去其他公司簽約,請問歌星可以告經紀公司嗎?是否可以提早解約? 站在唱片公司的立場,唱片公司需要花錢投資新人,進行包裝,才有可能在市場上打出知名度,同時也要協助新人培養公共關係,讓觀眾認識,但是即便唱片公司投資了這些資源,新人仍有可能不紅,而決定冷凍,因此是否能夠解約成功,就要看唱片公司,是否已經有依約投入資源,如果唱片公司可以證明,有投入資源,且若再發行唱片,必然會對於公司造成損害,或是會讓公司虧損,則很難說唱片公司沒有履約。 不過若要解約仍有可能,只是恐無法要求任何賠償,許多年輕人都有明星夢,簽約之前最好仍是委請律師,審閱合約,以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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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數年豐厚經驗團隊,專精專利、商標、版權、商業、合同糾紛、FDA認證、民事訴訟、財產規劃、就業、投資移民等。王崧峰律師蟬聯2013-16年加州傑出律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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