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北美高管被指作"伪证" 4月12日将举行听证会

時間:03/01/2019 瀏覽: 4293

“过去一年,小米在海外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印度市场第一、印尼第二,去年死磕欧洲之后,已经排名第四,今年,小米的海外工作重点是一定要拿下欧洲,美国可以先放一放。”2月20日,在小米9发布会后,小米创始人雷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外透露了小米对海外市场的态度。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报》记者独家获悉,小米与美国Dareltech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进入胶着状态。目前,这场专利诉讼还引发了一个看起来更为复杂的“案中案”,起诉方——Darelteth的律师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了新的视频证据,而该证据涉及小米北美业务总监在“小米是否在美国有经营的问题”上有无作伪证。

伪证罪在美国是刑事犯罪。如果伪证罪成立,对于二者之间的专利诉讼或将产生影响。

据了解,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将在4月12日就伪证问题举行听证会。

对于上述专利诉讼相关事宜,小米方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称,小米从诞生起,就十分重视知识产权,创业八年,专利积累已越来越强大。该案件是NPE(专利运营机构)发起的普通骚扰型诉讼,不会对小米业务产生任何影响。至于具体案件情况,小米不对进行中的案件进行回应。

从管辖权之争到“伪证”罪之争

最初面对专利权指控时,小米方面选择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没有管辖权”予以回应。然而,随着小米北美业务总监严庆伟(Director of North America Business at Xiaomi Inc.)发布的一份声明被原告质疑为虚假证词,这起案件的焦点也转移至严庆伟是否作伪证上来。

2018年12月17日,小米咨询律师McCrum正式发函通知Dareltech的律师,认为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对小米没有管辖权,Dareltech应立即停止诉讼,如不停止诉讼,小米将寻求补偿其在今后发生的所有诉讼费用。该信函还称,小米不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或提供销售被指控的自拍杆产品,小米在纽约没有任何业务。Dareltech需要证明两点:其一,小米在纽约有销售;其二,小米故意在纽约实施侵权。

彼时,国内多家媒体也曾经发表文章称,Dareltech是一家NPE(非专利实施实体),是碰瓷小米,Dareltech是用一家山寨网站(指米粉网站)销售的产品来起诉小米,小米根本没有在销售自拍杆产品。

而在此后一天的邮件中,小米咨询律师McCrum甚至附上了小米北美业务总监严庆伟(Director of North America Business at Xiaomi Inc.)于2018年12月14日发布的声明,主要内容包括:小米在美国没有任何子公司,也没有在纽约设立任何办事处或在纽约拥有任何财产。小米在纽约没有任何注册代理商,销售代理或员工,更没有在纽约开展业务的许可证。小米制造和分销通过分销商网络销售的各种电子产品,并通过使用限制每个经销商销售小米产品的条款的分销协议来控制其商品的分销,而所有经销商必须签署书面分销协议或提供可接受的采购订单才允许分销小米的产品。关于Dareltech声称侵犯其专利的自拍杆,小米并未授权其任何经销商在美国出售被告的自拍杆,也从未向亚马逊、WalMart,Newegg或任何其他美国零售商出售自拍杆以进行转售。

在这份声明的最后,严庆伟更是直言愿意以伪证处罚担保,宣誓内容真实无误。

2018年12月26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庭宣布于2019年2月8日举办第一次庭前会议,并要求小米必须到场。然而,就在这个会议之前,形势突然出现了巨大变化。Dareltech提出了新证据,指控严庆伟涉嫌作“伪证”。

《国际金融报》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19年1月18日,Dareltech的代理律师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补充证据,这份补充证据根据小米(当地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8日)在美国纽约举办的米粉节上的视频,得出了新的结论。

Dareltech的代理律师认为,上述视频材料可以证明小米在美国纽约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小米在美国纽约有营业场所,其员工称这是一个“秘密行动”。具体核心内容为:

(a)小米已经并会继续在纽约做生意;

(b)小米已经并且继续在曼哈顿的经营场所营运,其员工称之为“秘密行动”;

(c)小米已经并将继续在纽约实施专利侵权,包括2018年12月7日至8日,在曼哈顿米粉节活动中使用和销售产品、通过小米的美国网站、其他互联网网站(例如亚马逊网站上的小米商店)、零售和批发以及员工和代理销售侵权产品。

据GSMArena此前发布的消息,当地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8日,小米在美国纽约举办了米粉节活动,为逐渐进军美国市场造势。为期两天的活动中,有数百名米粉注册参加,活动主要展示了小米米家生态系统产品以及应用,包括智能灯泡、智能插头、灯具和激光投影仪等,共超过50种。 

或为了应对最新出现的难题,小米正式委托美国知名律师事务所Jones Day(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其诉讼事务。2019年1月28日,John Joseph Normile正式现身,成为小米律师,并向Judge Alvin K. Hellerstein法官提出推迟2019年2月8日的庭前会议,但遭到了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法官Alvin K. Hellerstein的拒绝。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2月8日召开的庭前会议已从管辖权之争升级至“伪证”罪之争。在此之前,小米代理律师曾于2月5日向法庭正式提出了关于取消律师资格和排除违反道德规则获得的证据的动议。小米的代理律师认为,Dareltech所提供视频中的工人并不知道自己被拍摄,且拍摄视频的人可能就是代理Dareltech案子的律师或者关联成员。因此,按照美国纽约律师的道德规范,这些证据应该被排除。

对于最新的进展,《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到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该知情人士称,“由于米粉节上几个人被录像,Dareltech的律师要求询问这几个人以及小米北美业务总监,这涉及到小米在美国是否有分支机构,是否卖侵权产品等问题。目前法官已经同意,并要求小米提供这些人的地址,在3月底之前,将通过律师完成录取口供证言。目前,小米的代理律师已经提供了这些人在美国的地址和时间。”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听证会定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10:00在美国纽约州珍珠街500号14D法院举行。

“不过,小米律师提出,由于小米集团的法务总监要去办理签证,很可能来不及参加定于4月12日举办的听证会,并且小米不同意通过电话形式从中国接入,因此要求法庭向后推移听证会时间。”上述知情人士进一步表示。

一根自拍杆惹的祸

此次事件起源于一根“自拍杆”。

2018年9月24日,一家名为Daretech的美国技术公司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立正式起诉小米侵犯四项专利权,涉嫌侵权的产品为小米自拍杆。

这是根据美国专利法35 U.S.C.§§1等的诉讼。投诉书指控小米公司侵犯Daretech拥有的美国四项专利,美国专利号为9037128、9055144、9503627和9571716的四项专利分别在2015年5月19日到2017年2月14日之间被授予专利权。

据了解,这四项专利的背后有中国人的影子,二位发明人分别是中国上海的Jinrong Yang(杨金荣)以及美国马里兰州的Ramzi Khalil Maalouf。根据Dareltech提交给法院的文件,Dareltech是注册在美国特拉华州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美国OONO机构的中国代理公司深圳米界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界”)于小米发布滑盖手机新品的次日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开信,指出小米的全面屏专利为抄袭,呼吁雷军“尊重知识产权”。《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发现,美国OONO机构发端于美国马里兰州,由上述专利权所有者之一的Ramzi Khalil Maalouf等人共同创建。因此,Dareltech和美国OONO机构之间或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这两者之间的关联,米界CEO汪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两者应该有共同利益,但米界只是美国OONO机构的中国代理,因此对于两者的具体关系并不清楚。

谈及是否知情“小米侵犯四项专利权”诉讼案的进展,汪涛直言并不了解,但他称:“美国的法律进展网上都是公开的”。

记者也注意到,美国OONO机构的新浪微博名称目前已变成“Dareltech知识产权”。 “Dareltech知识产权”曾发微博称,公司起诉小米、大疆以及美国知名零售公司B&H自拍杆专利侵权,根据日程,大疆必须在2月22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无效,否则Dareltech自动获胜,美国法院将于5月8日召开和解会议。目前Dareltech已经和美国知名零售公司B&H和解,2月8日起诉小米的庭前会议已经召开,4月12日将在美国法院举行听证会。

此前,很多媒体认为Dareltech是一家专利运营机构,但根据第一财经英文版报道,Dareltech在法院文件中曾表示,自己并非专利运营机构,“无论是Darltech还是发明人,都从未试图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强制执行从外部第三方购买的专利。在这种情况下,Darltech寻求实施的专利发明是Darltech的个人发明家杨金荣和Ramzi Khalil Maalouf的成果。”

Dareltech提交法院的专利侵权投诉书显示,2018年8月27日,公司已经给小米发去了一封律师信,告知该公司拥有自拍杆的专利权,小米的产品有侵权行为。2018年9月12日,小米表示已经收到来信,但其断言,小米不必获得Dareltech的授权而从事该业务。

Dareltech对法院提出9项请求,其中包括小米侵权(B);小米故意侵权(C);发出一项永久命令,制止小米以及参与侵权的董事,代理人,雇员,雇员和律师继续侵犯专利权(D);合理侵权专利费的三倍(E)。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对于该专利诉讼,作为港股上市公司的小米并未发布过任何公告,也无相关正式声明。

但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该美国公司聘请律师来头不小,肯定是有备而来。

据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披露的资料,代理Dareltech起诉的律师事务所是Pierce Bainbridge Beck Price & Hecht LLP。据介绍,其管理合伙人John M. Pierce以及代理此案的律师David L. Hecht当年都是美国昆毅诉讼律师事务(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的律师,亲身参与了苹果和三星专利诉讼的“世纪之战”。而David L.Hecht自2015年以来一直是纽约超级律师和新星,自称为“穿西装的角斗士”,曾为雷神、华为和联发科代理专利事项。

进军美国或受影响

那么,在美国诉讼案件中,但凡涉及到做伪证,将会产生何种后果?

“在美国,伪证罪有轻重之分,但涉及到刑事往往是重罪。以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为例,德克萨斯州刑法下有两类伪证罪:第一种是宣誓后的一般虚假陈述或者是没有经过宣誓程序的声明,其被看成是A级轻罪。A级轻罪的处罚最高是4000美元罚款及/或一年监禁;第二种是严重伪证罪,其指正式审判程序(包括刑事案件审判程序)中所做的重大虚假陈述。严重伪证罪是三级重罪,罪犯可能受到2至10年的监禁以及高达10000美元的处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国际诉讼律师郝俊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看到的只是公开消息,还无法判断该证人是否作了伪证,但小米若只有这一个证人的证言作为证据,且最终被认为是伪证的话,这就意味着小米唯一的证据不存在了,那么小米就很有可能败诉。

在韩骁看来,在此案中,一旦该小米工作人员的“伪证罪”成立,那么他不但要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其所提供的证言及其它证据将被认定无效,且小米一方的诉讼成本将会大大增加,对最终的诉讼结果也会产生消极的不利影响。如果小米一方不能提出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没有在美国销售侵权产品,将承担败诉风险。

于小米而言,进军美国市场一直在计划之中,而美国市场也是小米上市时所讲的故事中,外界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

早前,《华尔街日报》曾报道称,在即将启动首次公开招股(IPO)之际,小米可能最快在2018年底或2019年初登陆美国智能手机市场。

不过,受限于各方面原因,小米当时在美国的业务状况是,美国官网上只有移动电源、摄像头等寥寥十来款周边产品介绍,并无任何小米智能手机和电视的信息。此外,在这些周边产品中,仅八款产品可以跳转至美国亚马逊平台的官方店销售。也就是说,小米美国官网只作展示和链接用,并没有商城功能。

而此次诉讼中所涉的小米自拍杆目前在小米美国官网上并无产品展示和链接,即便在美国亚马逊平台上也要靠搜索才可以找到该产品,这其中,除了小米官方,也有第三方卖家。

“这显然是一个不利的消息。尽管小米已经在香港上市,并没有像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影响那么大,但多少对它还是会有影响。个人觉得小米既然对国际市场有兴趣,就不会无视美国法院的这个诉讼。”郝俊波曾指出。

“从法律上来讲,美国法院的判决不能在中国执行。如果小米对美国市场没有兴趣,以后也不打算进军美国市场的话,它可以不去应诉。但如果它对美国市场有兴趣,那么它就得应诉。”郝俊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来不管小米以什么样的商业形式进入美国市场,法院的判决都可以针对它执行。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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