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荻 | 律师 & 李经纶 | 律助
相信不少朋友们都知道加州大麻已合法化,大麻类(cannabis)产品在加州可以用于娱乐用途(recreational use)。不少人都想抓住这次商业机会,投身大麻产业当中。对于一个想要持续经营的公司来说,保护好自己的品牌至关重要,因此常常会有客户来询问,如何注册大麻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品牌商标。那么到底能否注册大麻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商标呢?答案是:Yes, but it depends.(可以,但也要看情况)。不是笔者卖关子,注册大麻商标确实要“另辟蹊径”。
联邦层面商标保护
通常情况下,若是客户想要注册商标,都会选择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注册,这样商标权能够在全美范围内受到保护,保护力度最大、最完善。但大麻相关产品及服务却无法在USPTO注册,原因是大麻虽然在加州得到合法化,联邦政府目前仍认为大麻的使用是非法的。
如同在之前的文章中所述(请点击这里),商标注册一般分为“正在使用”和“意图使用”两种申请基础(filing basis),而无论以哪种基础去申请注册,USPTO都要求商标的商业使用必须符合联邦法律的规定,才能够依据美国商标法(U.S. Trademark Act)注册成功。而大麻在联邦法层面仍然属于严格限制用途的管制品,日常吸食和娱乐使用都是非法的,因此并不满足“符合联邦法律规定”这一要求,无法在USPTO注册成功。例如大麻行业有一家上市公司叫做MedMen,提供销售大麻产品的服务。一般来说,提供销售服务可以在USPTO注册第35类下的“零售服务”(retail services),但是由于销售的产品为大麻,这家公司无法注册相关服务。为了能在第35类这一零售大类中受到商标权保护,这家公司只能“挂羊头卖狗肉”,注册了同属第35类的“商业咨询服务”(business consultation services)。
上图为MedMen官网截图,这是一家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Culver City的大麻产品销售和运送公司,在大麻行业颇有名气。
上图来自USPTO资料库,可以看到MedMen注册的服务为Business consultancy; Business consultation services.
上图来自USPTO资料库,是MedMen在申请注册其商标时向USPTO提交的使用证据–公司的业务介绍,证明其从事商业咨询服务。
由此可见,若想要通过USPTO获得联邦层面的商标注册,目前只能曲线救国,注册其他联邦法律允许的业务类型。可以预见的是,一旦大麻在联邦层面合法化,像MedMen这样实际主营业务为大麻产品销售的公司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注册新的商标来涵盖大麻商品和销售服务。
州层面商标保护
另外一种曲线救国的方式是在大麻合法化的州注册仅受所在州法律保护的商标。以加州为例,可以通过加州州务卿(California Secretary of State)去申请注册商标。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通过州政府注册商标已经变得非常鸡肋,保护范围很受局限,只能在所在州本地获得法律保护,远不比通过联邦USPTO获得全美范围内都受到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但由于大麻行业特殊,目前联邦仍视为非法,在已经合法化的加州注册反而有了优势。
上图来自加州州务卿关于商标注册的Q&A,政府已明确表示可以批准大麻类相关商品和服务商标的注册,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 商标合法在加州商业中使用,2. 商标的类别需符合USPTO的类别划分。很显然,第二个条件可能会对加州商标的注册造成一些麻烦,但根据我们的研究和经验来看,下面几个可能会涉及到大麻产品的类别是加州政府允许注册的:
第5类:医药品 – 可用于注册药物大麻类商品
第31类:天然农产品 – 可用于注册植物类大麻商品
第34类:烟草 – 可用于注册吸食类大麻商品
第35类:销售和商业推广 – 可用于注册大麻商品的销售服务
第39类:运输和储存 – 可用于注册大麻商品的运送
通过在加州州务卿官网的查询,我们发现目前已有不少从事大麻行业的公司注册了加州商标,至少可以帮助自身在加州这一庞大的市场上站稳脚跟。而且加州商标注册费用比联邦USPTO低很多、审批时间也快很多,对很多商家来说有利无害。
以下图California Dab Company为例,此公司销售大麻电子烟及周边产品,已获得了加州商标注册。
图片均来自California Dab Company 官网 。
若您从事大麻行业并想要保护自己的品牌,商标注册尤为重要。李荻律师拥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已成功注册上百个商标。若您需要在美国注册商标,或是需要咨询注册商标的相关问题,请立即与李荻律师事务所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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