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加州、洛县和地方政府对于驱赶房客的行政命令,各自为政,州政府禁止驱赶房客令目前到5月31日止,可能再延长;洛县政府最慷慨,允许房客最长迟缴房租一年;部份市级地方政府则将房租宽限期定为6个月。律师表示,若城市自行制定相关政策,则以城市的为准,而房客若不交房租又无法提供因疫情影响收入的证明,依然可能被驱逐。
今年三月州长纽森就已经下达行政命令,要求全加州范围内的房东禁止驱赶房客房至5月31日止,可能会继续延长,随后洛县政府也跟进发布行政命令,将「禁止驱赶租客令」(eviction moratorium)扩展至洛县所有城市和县属地区,符合条件的租户不会被驱逐,最长可延后一年再缴纳房租。
律师提醒,洛县的新规不适用于已经通过自己的驱赶法规的境内城市,主要区别是房租宽限期。例如阿罕布拉市允许房客最多可延期半年缴纳房租;圣盖博市也只允许房租宽限180天;尔湾市则要求房客在禁令结束后要按月付清拖欠的租金,禁令结束后,房东有权力驱逐房客。
租房率较高的巴沙迪那市,将于本周市议会投票决定是否将房租宽限期定为6个月,不少房东已经向市政府表示不满洛县政府的一年房租宽限期,因为「房客可以继续延期不付房租,但我们房东的收入和贷款却没有宽限期。」
律师表示,房东可联络自己房屋所在的市政府,询问市政府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市政府没有自己的规定,则需按照洛县政府的行政命令,最多宽限房客迟缴房租一年;如果市政府有自己的规定,则可按照城市规定来执行。
律师还提醒,宽限房租的规定,前提是房客必须向房东提供自己因疫情出现收入降低,或失去生活来源的证明,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要重视相关文件与政策,例如地方政府租房政策的变化、租客申请联邦纾困金与纾困贷款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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