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加文·纽瑟姆(Gavin Newsom)和州议会周一批准了一项法案,延长租户不被驱逐的保护令,延长时间为5个月,至明年1月31日。之前的租户保护措施将于9月1日周二午夜到期,但是州议会参众两院以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新法。
立法机构周一批准的法案AB 3088禁止房东驱逐在今年3月至9月期间拖欠租金的租户。禁令从9月1日起继续实施。该法案立即生效。这意味着,从现在到2021年1月31日之前,房东不能驱逐租客,但租客需要支付至少25%房租、并提交经济困难声明,证明由于疫情及其相关企业关闭,他们正遭受经济困难。
收入超过10万美元或超过地区收入中位数130%的租户将被要求提供额外的文件,以证明其经济困难。
2021年1月31日之后,租户不能因为没有支付前几个月的全额租金而被驱逐,但如果租户没有支付2021年2月份及以后的租金,他们可以被驱逐。
未付的租金-包括3月份以来的欠款和未来5个月未付的款项-将被视为消费者债务,房东可以通过小额索赔法院追回。
纽瑟姆在宣布签约的一份声明中说,“新冠肺炎影响了加州的每一个人,但有些人比其他人承担了更多的负担,特别是努力拼凑月租的租户,他们应该得到保护,不会被驱逐。”“这项新法律保护租户不会因拖欠租金而被驱逐,并帮助房主避免因这场可怕的流行病造成的经济困难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
“我们的目标是保护租户,这样他们就不会被驱逐,并鼓励银行,让他们参与进来,确保他们不会取消房产的抵押品赎回权,”该法案的合着者卡瓦列罗说。
这项立即生效的新法律让许多租户权益倡导者感到失望,他们担心租户在2月1日之前仍无法支付租金,他们仍将承担前几个月未支付的租金。
这项措施遭到了代表包括公寓协会在内的五个住房团体的罗恩·金斯顿(Ron Kingston)的反对,反对者包括:奥兰治县的公寓协会、加利福尼亚州、南方城市和东湾租赁住房协会。
金斯顿说,允许租房者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只支付四分之一的租金是不合理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收入远远不足以让房主支付维修和维护费用。
他还表示,租房者应该提供更多的经济困难证明,而不是签署一份声明,并批评了一项授权市县允许最迟在2022年3月偿还欠租的条款。
参议院以两名共和党人投反对票,三人投赞成票,其他人投弃权票通过了这项法案。
自3月份以来,已有1100万人申请失业保险金。3月下旬,纽瑟姆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短暂禁止所有租房者被驱逐。州司法委员会后来发布了暂停法院处理驱逐的命令,并将其延长至9月1日。本来,这些驱逐保护措施将于本周三结束,意味着房东可以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房客恢复驱逐程序。但根据最新签署的条令规定,房东不得在明年1月31日前驱逐房客,但租客需提交因新冠疫情而导致财政困难的证明,并支付至少25%的租金。
CCYP编译
来源:LA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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