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离婚程序与中国的程序显然有很多的不同, 生活在美国加州的华人们在选择离婚时, 总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 如果在中国登记的结婚, 能不能在美国离婚呢?不是美国公民, 能不能在美国离婚呢?如果双方同意离婚, 是否还需要经过法院呢?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是否可以终止婚姻呢?
一般来说, 终止婚姻 有三种主要方式。离婚,丧偶和婚姻无效。离婚是最常见的终止婚姻的方式。而在加州申请离婚, 首先需要符合加州法院的居住要求。
加州离婚 ,申请人需符合在加州居住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并在所在县住满三个月的居住要求。在加州办理离婚需时六个月或以上,根据案件不一样的情况而决离婚程序的需时与方式。
TIPS
也就是说, 无论您在哪里结婚, 是哪一个国家的公民, 是否有合法身份生活在美国, 只要符合当地法院规定的居住要求, 法庭对于您的婚姻就有管辖权, 可以在当地的法院递交离婚申请。
在加州提出离婚, 我们需要第一步需要先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建立离婚案件。 在提出离婚时,了解您所需要办理的离婚类型,会为您去寻找法律帮助时省却更多的时间
双方结婚不超过五年,婚内没有生育小孩或领养,妻子没有怀孕;共同财产不超过33000美元;共同债务不超过5000美元的情况下,即符合简易离婚的条件。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时,需要双方的签字。与其他的离婚程序比较,这是一种最为简便的离婚程序。
配偶不同意或不配合签字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离婚的申请,即为单方离婚。从法律上而言,如果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在加州或美国大多数州份都无法阻止离婚进行,不需要配偶的签字配合,最终仍然可以在法院要求终止婚姻关系。
双方对于离婚的重要事项,如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探视权、配偶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没有争议,即可进行协议离婚。这样一个简单的书面程序,最大的好处莫过于省时省钱。在美国各州,走协议离婚程序,通常可以跳过不少争议离婚要走的解决争议的繁复程序,亦可尽量避免双方再起争执冲突,让双方在最短的时间內,回归各自的平静生活。
提出离婚申请后,配偶在法定时间内向法庭提出答辩书,就离婚相关问题有所争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即为争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争议离婚中, 双方常常在小孩的监护和抚养, 夫妻赡养, 或财产及债务分配上争执不下, 如果六个月后还没有希望解决这些问题, 可以提请法院裁决解除婚姻关系, 成为单身。而其他仍在争议的问题经过调解,听证后,最终决定会由法官审判。
如果一方配偶失踪或失去联系后离婚怎么办理呢? 提出离婚后,法院会要求通过公告方式满足送件程序,这就是公告离婚。公告离婚就是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申请人与失联配偶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才被称作公告离婚。
每一个离婚案件的情况因人而异, 为了案件正确的处理与保障双方的权利, 有需要的情况下请与专业的事务所与法律服务人员咨询联系, 避免由于处理不当而导致浪费更多的时间与产生不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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