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倘若彼此看对眼,可以「结婚」吗?当然可以,只不过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合并」或「并购」。以下文章将探讨如何并购一家美国本地公司,或一家外国公司。
并购公司定义
一般人的印象中,所谓的并购企业,意即合并与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缩写 M&A)。合并和并购略有不同。合并是指两家公司同意合成一家,拥有权和经营权将合二为一。然而,当一家公司收购了另一家,则被称为并购,目标公司不再存在,买方已将卖方的公司收购。
根据加州公司法第1100-1113条,併購所涉及的加州法律,包含至少两家或以上公司之间的并购协议,以及股东的同意,需要符合相关的公司法律规定。倘若被并购的是一家外国公司,或称跨国并购,也必须同时配合该国当地的法令。
并购注意事项
一旦被并购,消失的公司不复存在,而买方公司应继承所有权利,并须承担所有公司债务和责任。因此在正式收购企业之前,必须审慎考量所有层面。
例如,企业买卖并非一定要将法人本身买下,而可考虑只买资产(Assets),如此可避免未来承担对方既有或未知的债务或欠税。即使法人的股东已替换,买方公司可能仍须偿还旧有债务。假使被看中的企业,虽然债务累累,但具有相当知名度,为了保留原有商号,就可能只买下其商号。
在并购协议成交前,须详尽调查对方的负债状况、呆帐比例、税务责任,商标权利等等。以有形资产而论,库存盘点、厂房设备、房地产持有权均为考虑要点。无形资产则包括商业交易合同、客户名单、供应厂商名单、商标版权、产品秘方等等。
并购地雷区
曾有投资者过于信赖卖主,并未透过律师正式将企业原有资产放入并购契约,不幸造成日后损失。
在企业被并购之前,可能曾与第三方签立各式合同。例如既有员工的聘雇合约、经销零售契约、办公室厂房租赁合约、设备购买或租赁契约,提供给消费者的保固或售后服务等等。买方有权利要求审阅这些契约的内容,更可要求卖方厘清责任的归属,以及未履行之义务。
然而,买方再怎么仔细调查,有时仍会遇上卖方刻意隐瞒事实的情况。谨慎起见,买方通常会要求卖方做特别陈述,并保证陈述内容正确(representation and warranty)。例如,保证应付款都已付清,财报正确无误,并无未解决之商业诉讼或违法行为等等。
结论
并购企业之前,请咨询一位商业法律师,摸清对方家底,才能欢欢喜喜的把企业娶进家门,壮大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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