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私家車出入,幾乎是加州民眾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余晨峰律師經常強調,道路是充滿風險的地方,不論以何種角色出現,都有可能遇到交通意外事故。 汽車駕駛人作為消費者,不論是駕駛自己的汽車、租賃汽車、或在工作期間開車,在交通意外事故發生後,可能會感到六神無主、無助、甚至恐懼。不同團體及調查機構進行大量研究,歸納出五個加州消費者常見的錯誤,余晨峰律師以排名不分先後的方式與大家分享。
問:余晨峰律師時常提到,在交通意外事故發生後,事主所打的第一通電話,往往會影響到日後的民事訴訟結果。請問,事主在這方面如何出錯?
答:余晨峰律師表示,倘若事主有受傷,第一通電話必須是報警求助,並尋求緊急救援車輛盡快到場協助。
然而,不少事主忽略了立即聘請律師這個重要步驟。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假如索償對象是政府部門,一旦延誤太久,時效性會逐漸下降,甚至過期。聘請律師的好處在於自身權益能迅速得到保障,讓律師團隊從不同角度切入,找出索償對象及策略等。
余晨峰律師指出,加州民事訴訟法容許受害人提出非經濟性賠償,以及容許比較性疏忽的民事訴訟。即使自己一方有一定程度的過失,仍可向對方索償。此外,民眾與保險公司打交道時常遇到各種困難,不知如何應對,因為保險公司有龐大的專家團隊做後盾。沒有專業人士協助的受害人,與保險公司在本質上存在差異。律師事務所不僅能保障應有權益,還能確保當事人不被保險公司欺壓,從而影響結果。
問:余晨峰律師,下一個問題是,有些司機堅持自己無錯,在交通意外事故發生後遮遮掩掩,拒絕與對方交換資料,這個錯誤的影響有多嚴重?
答:後果非常嚴重。根據加州法律規定,在交通意外事故發生後,涉及的各方需留在現場,互相交換資料,包括駕駛執照、車管局DMV發出的汽車登記證明、車牌號碼、保單資料、住址、聯絡電話等。不論誰對誰錯,大家都必須履行。
余晨峰律師解釋,所有加州駕照持有人在考牌前的筆試中,肯定了解這個程序。交換資料不僅確認對方的駕照、汽車登記和保險等有效性,還有助於在10天內完成填寫SR1表格(假如造成1000美元財物損失或人員受傷),方便DMV核實有效性,避免DMV對駕照採取行動。倘若因堅持自己無錯而藉故離開現場,這個行為可被視為肇事逃逸(hit and run),屬刑事犯罪,即使最終在民事層面證實自己無錯,刑事責任仍逃不了,結果因小失大。
問:余晨峰律師,有些民眾在交通意外事故發生後怕麻煩而不敢報警,這種想法會造成什麼不利影響?
答:余晨峰律師強調,馬上報警是保障自己。警方收到報案後,會迅速派警員到場,警員會在事故現場進行廣泛調查,收集各項證據和目擊證人的口供,以便完成警察報告。
警方執法人員接受的專業訓練,旨在履行服務社區民眾的職責,幫助民眾解決問題。大家不需因怕麻煩而不報警求助。警員在撰寫警察報告時,必須掌握各方的個人資料,不僅為了立案需要,還會將交通意外事故個案的完整報告呈報給加州公路巡警CHP、交通安全辦公室OTS、全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等,進行大數據分析。
關於個人隱私保障問題,余晨峰律師解釋,警方絕不會輕易將警察報告交給未經授權的第三者。只有經核實的事主或其聘請的律師事務所代表才有權索取。即使有公眾人物涉及交通意外事故,媒體以公眾利益和知情權為由提出申請,未經當事方授權,也無法取得報告。
問:除了事故後的第一通電話,不少民眾在與對方交流時也會出現失誤。請教余晨峰律師,我們應如何正確與對方交流而不顯得示弱?
答: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許多民眾基於生活習慣、文化背景、語言能力和宗教信仰等原因,在說話時總有一套模式和習慣。例如在街上碰到對方會說Sorry表達歉意。大家在交通意外事故後,與對方說話時不要輕易明示或暗示自己有錯,以免給對方留下口實,增加索償難度。
余晨峰律師分享了一個案例。事發在一個十字路口,一輛懷疑闖紅燈的車被一輛有綠燈行駛的車撞上。有綠燈一方的司機反而神色慌張,向對方道歉,結果對方拿著這點向保險公司聲稱事主承認錯誤。事主立即聘請律師事務所,由專業人員協助調查。初期嘗試接觸案發現場附近的商舖,希望從閉路電視片段尋找線索,但都被拒絕。專業人員其後聯絡到現場不遠的一間專業服務公司,負責人願意花私人時間翻看閉路電視片段,並找到案發經過,使事主最終在訴訟中勝訴。
問:最後請教余晨峰律師,不少民眾在交通意外事故後拒絕到就近醫院求醫,這樣做會有什麼不良後果?
答:許多民眾重視錢包而輕視健康,擔憂乘坐救護車入院後,醫療費用高到難以支付。
余晨峰律師再三提醒,在交通意外事故後,生命安全為首要考量。如果有人受傷,應立即報警並要求救護車盡快到場救人。不僅擔憂醫療費用,一些傷者以為自己行得走得,身體無異狀,不必入院檢查。但需注意,當下無大礙不表示身體無問題。余晨峰律師分享過不少案例,涉及事主在意外發生後未立即求醫,導致腦受傷、內出血和中風等嚴重健康問題其後浮現,甚至威脅生命,加大索償難度並影響日後正常生活。
大家一定要記住,在意外事故發生後,無論有無表面損傷,都應盡快到就近醫療機構求醫,由專業醫療人員進行檢查並記錄所有資料,有助於接受適當治療,對日後的民事訴訟大有幫助。
余晨峰律師總結說,在交通意外發生後,神色慌張、六神無主是正常反應,我們可以理解。問題是意外發生後,必須儘量避免以上五大常見錯误。
余晨峰律師叮囑大家,一定要以安全車速駕駛,無論發生甚麼類型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人體傷害,請以自身生命安全為先,立即到醫院求醫,然後盡快研聘精辦相關類型的律師事務所,確保一切後續工作得到妥善處理,保障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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