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澳門特區護照和旅行證件須知

來源:中國領事館 時間:03/07/2012 瀏覽: 6904

(一)香港特區護照、身份證

1、適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區居民,如通過使領館轉遞香港特區旅行證件申請,請先按照香港特區入境處網站上的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並親自到使領館遞交。

香港特區入境處關於申請香港特區旅行證件的有關要求如下:

如申請人從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持有舊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請在申請香港特區護照時一併遞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不單獨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申請),具體要求請見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網站說明(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hkic/oappic.htm)

2、辦證程序

使領館受理申請後將把有關資料寄到香港特區入境處審批,待收到入境處寄回的證件後,使領館將電話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

3、辦證時間

通常需要4至8週。

4、付費方式及收費標準

香港特區旅行證件費用可由香港諮詢人付款,也可使用CHASE、CITIBANK或BANK OF AMERICA的現金支票(支票收款人為:HKSAR)支付,收費標準如下(單位:美元):
          

  種類

 頁數  

  雙掛號空郵 

  特快遞送 

 護照  

  16歲或以上 

  32頁

  67  

  84.5  

  48頁  

  78  

  95.5  

  16歲或以下  

  32頁  

  43  

  60.5  

  48頁 

  48.5  

  66  

  簽證身份書  

  44頁  

  56  

  73.5  

  92頁  

  67  

  84.5 


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如下:

(1)首次申請智能身份證、持舊版身份證換領智能身份證或因年滿11歲或18歲而申請更換智能身份證的情況,可免費辦理;

(2)因原有智能身份證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申請補領,收費44美元;

(3)因需要變更原有智能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而申請補領,收費55美元。

上述費用連同特區護照費用,可一併由香港諮詢人支付,也可一併以CHASE, CITIBANK或BANK OF AMERICA的現金支票(支票收款人為:HKSAR)支付。如申請人將補領身份證的費用單獨用一張現金支票支付(即未與特區護照的費用開具在一張現金支票上),請另加上13美元的銀行手續費。

除上述費用外,申請人還需向大使館或總領事館另行支付向香港轉遞申請的郵寄費和手續費共計30美元。支付方式如下:

(4)使領館僅接受現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信用卡(Mastercar,Visa Card)。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二)香港特區《入境身份陳述書》
 
1、適用情形
 
《入境身份陳述書》是香港特區護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證件的應急證件。如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丟失、損毀的情況,持有新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者,可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領《入境身份陳述書》。
 
2、辦證方式
 
申請人應親自前往使領館辦理。
 
3、所需材料
 
(1)如實、完整填寫《入境身份陳述書》,中文姓名請用正楷填寫,外文姓名請均用大寫字母填寫。
 
(2)彩色近照一張(正面、免冠,55 mm×45mm)。
 
4、付費方式和收費標準
 
(1)使領館僅接受現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信用卡(Mastercar,Visa Card)。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2)辦理《入境身份陳述書》收費30美元(10美元手續費+20美元傳真費)
 

(三)澳門特區護照及旅行證
 
(1)使領館不直接受理澳門特區旅行證件的申請。
 
(2)海外澳門特區旅行證件申請人可向使領館或直接向特區身份證明局索取“澳門特區旅行證件申請書”以及“海外郵寄申請須知”,按要求填寫表格,並備齊有關材料後,直接將材料寄送:澳門南灣大馬路804號中華廣場20樓澳門郵箱1089號身份證明局局長。
 
澳門特區身份證明局聯繫電話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傳真是:(0853)28374300。
 
(3)澳門居民在身份證明局辦公時間(上午9:00-下午6:00)外發生非常緊急事宜時,可撥打24小時求助熱線(0853)28573333
 
(4)澳門永久性居民持智能身份證,連同《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赴港申報表》或持《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可獲准以訪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過180天。
 
(5)澳門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可獲准以訪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過30天。
 



 

图片翻摄自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特別推薦

打開微信,使用 “掃描QR Code” 即可將網頁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親愛的商家負責人:貴公司需要新聞發布的平台嗎?華人工商新聞網為您提供24小時的中英文訊息平台,無論是新品上市的促銷快訊、社區活動、消費情報、專欄寫作...都歡迎您與我們聯繫。請電(626)280-8588,獲得更完整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