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將查低收入補助

來源:楊心傳會計師 時間:07/11/2012 瀏覽: 4337

美國因債台高築而引起財政吃緊,為了縮減開支,一是砍削補助,如延續兩年的工作補助(Making Work Pay Credit)不再繼續。這個補助是每人每年400元,只要你的W-2或1099純收入達到6300元或夫妻合報達到1萬2600元。
該補助之前是叫恢復回贈信用(Recovery Rebate Credit ),與工作補助大同小異。從2011年起,政府給工薪階層的這400元或800元補助這對於華人社區為數眾多的「計點」家庭來說,有著重大影響。

所謂「計點」是指為了退休後可以享受社會安全福利而必須累積的40個工作計點,每人每年有4個工作計點,2011 年一個社安點需要1120元的收入,而2012年是1130元。換句話說,011年四個計點收入需要4480元,2012年則需要4520元,這是指的W-2。如果報1099,還要自付雇主的7.65%社安稅,所以要想達到雇主交社安稅後的4480元,納稅人至少要有4851元的凈收入(2012年這個數字是4894 元)。簡單地說,他們需要5000元1099收入。

以往華人夫妻的理想收入是這樣的:夫妻各報5000元自雇散工收入,一是掙了計點,二是拿到政府低收入退稅補助,三是符合資格申請「白卡」(Medicaid)健保免交保險費,可謂一舉數得。舉例來說,姜先生夫婦2011年各報5000 散工收入,有一個17歲以下的孩子,則可以拿到3094元的低收入補助(Earned Income Tax Credit)及904元的可退稅兒童補助(Refundable Child Tax Credit ),扣除1228元的自雇社安稅,聯邦可退稅2810元,紐約市可退稅約1500元。

但是這本老「黃歷」今年可能就不靈了。從2011年起,國稅局強制申報8867表,即申請低收入補助人背景調查。現在,我們來比較一下今年和去年的不同,先看2010年的8867 ,不需要申報,只保留作為自己的記錄。而2011年則改為報稅人完成後必須與1040、1040A或10 0EZ一同申報。

如果僅僅拿W-2,有小孩拿政府補助就是1040A。僅僅拿W-2,沒有小孩拿政府補助就是1040EZ,拿1099或現金收入報C表不管有沒有孩子就是1040,所以現在只要拿政府低收入補助,就要向政府提供詳細背景。但更關鍵的是8867表的第四部分,國稅局對報稅機構專業人士的要求(Due Diligence Requirements),就是謹慎,不要知法犯法。

國稅局的具體要求如下:一、有沒有根據自己的專業「嗅覺」來判斷出客戶申報的低收入有不實之處;二、如果你察覺了「不實」的可能,有沒有「詢問」或「追蹤」這些不實文件的來源;三、當詢問或追蹤客戶的文件來源之後,有沒有以書面文件形式存入客戶檔案。

以上面舉過的夫妻各報5000元散工收入為例。2011年C表中沒有1099表的「現金收入」一律要加說明(Explanation Statement),這使納稅人被政府稽查的可能大大提高。作為報稅機構的專業人士,他們有責任核實這5000元是現金還是支票,是否存入銀行,能否取得「對方」(Independent Contractor)的銀行報告證明這筆開銷。如果無法提供對方的銀行報告,「對方」能否提供「雇主」證明,說明散工的性質、時間、地點及報酬方式。如果以上所有的要求,回答都是「NO」,那就可以判斷夫妻分報5000元散工收入不實,所以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低收入補助,應以書面文件形式計入客戶檔案。

由於國稅局要求2011年起8867表必須隨1040系列申報,對於不「盡忠職守」(Due Diligence)的報稅專業人士,每份漏報或不實的8867表處以100元的罰金,對於「引導「低收入家庭詐騙政府補助的知法犯法者,國稅局及執法的稅務督察辦公室(Treasury Inspector General for Tax Administration)將取締(准)報稅人資格並嚴懲不貸。

對於國稅局這些政策和執法上的調整,華人社區的低收入家庭及專業人士都不可掉以輕心。(作者為註冊會計師)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稅務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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