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常有人因虐待動物或家暴被捕,因焚樹被捕則較少聽聞。蒙市39歲華裔男子喬海梁(Hai Liang Qiao,音譯)2日因縱火焚毀市區樹木,被警方以縱火重罪拘押。
焚樹地點位於丁胖子廣場以東林肯街北段100號街區,案發時,喬海梁正將座車停靠路邊,「欣賞」樹木著火的情景,被蒙市消防局探員Harper當場逮捕,幸無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喬海梁因違反加州刑法第451條,以縱火重罪關押在蒙市警局監獄,保釋金2萬元。被焚樹木在林肯街西側行人道上,原本灰白色的樹幹有一小半已被燒得漆黑,令過往行人詫異側目。
警方指出,近年來市區內接連有十多起作案手法類似的焚樹案,而且喬所開的車與此前報案紀錄中對作案車輛的描述基本吻合,目前警消部門正在調查喬是否與其他縱火案有關。
蒙市警局探員Carrie Mazelin確認,喬海梁是蒙市居民,但尚不清楚他是否仍為中國公民,也不知喬是否有精神方面病症,市府消防局仍在統計被燒毀樹木的數量。
喬海梁定於6日在阿罕布拉高等法院聆訊。
律師鄧洪指出,目前警方系統已與聯邦移民系統連線,如移民局認為嫌犯有逃庭可能,有權要求嫌犯不准保釋。縱火重罪如成立,案犯可獲刑三至五年監禁,如果還未歸化入籍,刑期屆滿後更可能面臨遞解。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法律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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