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防不勝防,但房東維護權益其實有法可循,在房屋放租前應先查詢,預作準備,紐約執業律師黃真與權立宏建議:
一、身份核實。選定房客前應向有意承租者索取社安碼(SSN)及駕照等身份識別資訊,用於調查背景及信用記錄(background and credit check),以確保房客未有犯罪前科或欠款問題。同時,屋主也應複印房客個人資訊留下備份,日後發生租屋糾紛才能據以求償。
二、簽訂租約。確立放租對象後,屋主務必與房客簽訂租約,屋主可到文書店購買或在網路下載標準格式租約,可另加額外條件,雙方簽字後租約即具法律效力。屋主應在租約中明訂租金遲繳超過特定天數,房東有權要求房客搬出,同時也應在租約中寫明入住房客人數,「房客若違反租約中任一條款,房東可要求房客搬出,不受限於租約期限」。
三、訴諸法律。屋主任何行動都需依法處理,譬如房客欠租一個月,房東即可請律師寄發搬遷通知,若房客仍不理,可正式向地方房屋法庭提告,由法警執行驅逐令。房屋法庭若判屋主勝訴,通常連帶要求房客賠償,「其中也包括屋主負擔的訴訟費」。但屋主若為非法出租,循法律途徑僅能驅逐房客,無法求償財物損失。
四、收保證金。房東簽約時可要求先繳兩至三個月房租的保證金(security deposit),以彌補房客可能造成的任何損失。而美國食衣住行都看重個人「信用」,房客若因租屋糾紛留下不良紀錄,日後買車、購房都有可能受到影響。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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