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房市崩潰後,有數百萬屋主因財務問題,房屋遭到查封法拍,現在其中一些家庭熬過難關,又回過頭來買房子。
「華爾街日報」報導說,房地產經紀人、房貸業者、房屋營建商,都表示現在買房子的人,有很多是房屋曾經遭到法拍的家庭。
曾拖欠房貸的人,通常至少三年後才有資格獲得由聯邦住宅管理局(FHA)擔保的抵押貸款。穆迪分析公司說,根據這種標準,今年第二季有72萬9000個法拍屋主現在有資格申請FHA房貸,遠多於一年前的28萬5000人,預計2014年第一季將激增到150萬人。
在另一方面,曾根據破產法第13章申請債務重整的人,大部分在一年後就有這種資格。聯邦房貸機構房利美(Fannie Mae)或房地美(Freddie Mac)則規定房屋遭到法拍或賠錢出售的人,需等待長達七年才有資格申請傳統貸款,雖然一些賠錢出售的屋主兩年後就可以重新買房子。
一直到最近,許多因法拍或賠錢出售而失去房子的人,都改為租房子,使經濟學家和市場觀察家懷疑美國是否將變成租屋而居的社會。2004年第二季美國人擁有自己的房屋的比率曾達到69.2%,今年第二季降到65.5%。每降低一個百分點相當於大約100萬個家庭。
但是,隨著房屋租金持續上漲,今年第三季全國平均月租達到1090元,買房子比租房子愈來愈划算。馬丁和蓉妲‧馬丁尼斯夫婦就是因此重返房市。
他們2007年必須為工作搬到鳳凰城,在加州Perris價值43萬元的兩臥房住宅卻賣不掉,只得任其遭到查封法拍。現在他們財務重新站穩腳步,在鳳凰城用15萬元買下一棟有五臥房,後院還有游泳池的房子,本月間結清手續交屋。
39歲的蓉妲說:「房屋被查封之初大家都會很難過,矢言絕不再買房子,可是實在沒有理由不擁有自己的家。」
資料來源: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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