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法對投資移民的基本要求是投資$50萬或$100萬在美國建立企業或商業。一般來說,在失業率較高和以農業為主,就業機會較少的區域最低要求$50萬美金投資移民,在其他區域投資移民資金最低要求則為$100萬美金。
目前90%以上投資人選擇$50萬美金投資區域中的途徑辦理投資移民,但仍有部分投資人傾向於選擇投資$100萬建立新的企業或商業,並創造至少10個就業機會這樣的方式申請投資移民。$100萬投資移民使投資人既能夠通過投資申請美國綠卡。又有機會自主建立新的企業或商業,從而獲得投資回報。
本文所提的是我所近期獲批的$100萬投資移民案例,該申請從遞交到獲批僅用10天時間。申請人王先生選擇投資$100萬於某在美私人科技公司,該公司在2008年金融風暴期間經營失利,公司僅剩3名員工。但公司的一項關鍵技術非常有發展前景,並已申請獲得技術專利。王先生此前已於該公司有過商業往來,對公司情況較為了解且十分看好該項技術,希望通過投資擴展經營,吸引資金,將技術産業化。
王先生委託我所為其辦理$100萬投資移民,我所項目分析人員在研究了公司商業計劃後,認為投資該公司是符合美國投資移民要求的,開始着手為王先生辦理$100萬投資移民申請。
在證明王先生的資金來源部分,由於王先生的投資資金來自於尚未分紅的公司盈利,我們一方面對王先生的原始資金來源做了完整詳盡的組織和整理,另一方面在申請信中對投資資金信息進行了具體明確的解釋和闡述。與此同時,由於接受投資的科技公司從未向移民局遞交過任何投資移民申請,因此我所律師對美國公司的公司組織結構以及財務狀況做出了詳細的材料搜集和清楚的檔案梳理,以確保移民局能夠對王先生的投資資金來源和美國被投資公司的財務情況有完整清晰的了解。
在財務檔案整理工作進行的同時,我所項目負責人員對公司的商業計划進行了研究,針對商業計劃的細節性問題與投資人王先生商討後做出了具體的修改,使整個商業計劃能夠完全符合移民局對$100萬投資移民的要求。通過我所對公司商業計劃的謹慎審核和對移民申請檔案的詳盡准備,該$100萬投資移民申請在遞交後僅經過10天便順利獲得移民局批准。
$100萬投資私營公司申請投資移民通常需經過移民局較長時間審批,此次10天便獲得批准,是歷年來我所了解到的投資移民申請實際案例中最快的。審批的高效率也反映出移民局對在美公司吸引資金的需求是比較照顧的。陳丹虹律師事務所長期辦理投資移民,在項目和檔案准備方面均具備豐富經驗,並熟悉了解移民局的要求。若有需要了解更多投資移民申請信息,請與我們聯繫。
陳丹虹律師事務所專精高科技和投資移民,我們在職業移民、NIW、EB1和投資移民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從准備申請材料直到最終獲得綠卡,我們用專業知識和豐富的經驗幫助客戶走穩其中的每一步,批准率超過99%。事務所分別在硅谷、舊金山和北京設有辦公室,中美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email、網上對話、QQ、視頻等方式,在方便的地點和時間同律師直接交流,歡迎大家同我們聯繫。陳丹虹律師事務所全美免費電話 (888) 499-5755, 網站www.jclawoff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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