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成為美國常見的社會公害,但提到霸凌許多人會想到學校、校車或網路,實際上,霸凌行為也常見於家庭中,不僅手足間可能存在霸凌,而父母管教方式太過嚴苛,孩子表面上即使言聽計從,卻易造成子女性格懦弱,自尊心降低,並因潛移默化,孩子學習家長粗暴的處事方式,與同學相處時反而可能出現霸凌行為。
CBS報導,達拉斯兒童醫院兒科醫師 Rashmi Shetgiri、Glenn Flores與另兩名科研人員最新研究報告指出,10歲至17歲的青少年兒童中有近三分之一曾經霸凌他人或受人欺負,或兩者兼具。 Shetgiri指出:「如果家長經常對孩子發脾氣,或總認為孩子太調皮、需要很多精力照顧,孩子易成為霸凌施暴者。」研究報告發表在美國公共健康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Shetgiri指出,父母與孩子關係緊密、溝通良好,孩子成為霸凌施暴者的概率較低,「研究發現,如果父母熟悉子女的朋友圈,孩子能按時完成家庭作業,父母亦可及時提供幫助,孩子成為霸凌的可能性較低。」 研究也顯示,母親的精神健康也影響子女的行為方式。如果母親自認精神狀態較差(poor or fair),孩子成為霸凌受害人的可能性提高,但母親是全職媽媽還是職業女性,與子女的霸凌行為並無明顯相關。
美國心理學協會指出,子女通常會模仿父母,如果父母平時行為粗暴,對子女過度嚴苛,孩子在學校可能欺負他人。而且,如果父母對子女期望值過高,達不到要求就辱罵他們,會造成子女的自卑心理,欺負同學也可能成為他們發洩情緒,改善自我感覺的渠道。
「嚴厲的愛」(tough love)自1970年代以來曾是不少美國父母青睞的子女教養方式,而目前不少華裔移民父母仍堅信「不打不成器」,對子女管教傾向嚴苛。華盛頓州家庭關係顧問Ronae Jull表示,若掌握不好分寸,「嚴厲的愛」可能演變成父母對子女的霸凌,她建議父母如果有以下行為,則最好自我檢討教養子女方式,及早改善。
一、訓斥孩子。孩子回家後衣衫不整先教訓一通,做作業不夠聚精會神再度斥責,叫嚷成為父母與子女說話的方式,老是說「我這樣都是為你好,是因為愛你」。
二、羞辱孩子。譬如,孩子考試成績不理想,會嘮叨孩子沒有用功學習,「誰讓你把父母的忠告當成耳邊風?」
三、威脅孩子。「如果你10分鐘內不回家,我就要報警了。」
四、怪罪孩子。「我這麼辛苦都是為了你」,「都是因為你,我才不高興。」
五、貶低孩子。與孩子意見不同時,總是以父母說了算,「你要聽大人的」。(崔芳編譯)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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