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人轉換工作最大的問題是,一旦離開原有的雇主,會面臨醫療保險中斷的困境。當然大部份雇主會提供18個月的Co Bra給離職的員工,但一切保費要員工自行支付。 由於保費太高,大部份人往往可能放棄團體健保的福利而自行購買個人醫療保險。原則上,如果員工本人及家庭成員是健康的也從未寄存病例,以自購醫療保險作為過度期是可行的。因為每月可節省保費。一旦找到新工作,新雇主可能會提供一個比較完美的新的團體保險。但是如果員工本人極其家庭成員有寄存病例,而且目前有服用超過兩種以上的藥品,建議還是暫時延續原雇主提供的Co Bra為好,因為這種情況新申請個人健保費用很貴。如果辭職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可以購買團體保險。保險公司規定,兩個員工以上的公司便可申請團體保險,即便是夫妻兩人開店,也可以申請。此時就不必擔心有寄存病例而遭保險公司拒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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