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你或你的親友會有這樣的情況:持有外國的身份,但卻有興趣在美國購買房地產,目的只是為了他或他的家人將來可以長年住在美國,例如可能希望在美國過退休生活,又或者希望仍繼續在亞洲居住但卻想在美國有多一處的住所,又或者希望其子女來美國讀書的時候有個落腳點。
然而,傳統的美國簽證當中沒有任何一種可以讓你達到這個目的,目前美國簽證當中,有可以讓你在美國工作的工作簽證,也有讓你在美國做生意的簽證,還有旅遊簽證等,但卻沒有「退休簽證」,也沒有一種簽證可以讓你在美國無須工作但卻可以逗留任意長時間的簽證。
那麼怎麼辦呢?如果你是有能力在美國投資50萬美元的房地產買家,現在則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利用一項計劃在美國投資50萬美元到一個政府批准的建築項目,該計劃名為「地區中心EB-5計劃」(Regional Center EB-5 program),是去年十月份才剛由奧巴馬總統簽署延期三年。
具體做法是:投資人從大約70個政府批准的地區中心中選擇一個進行投資,投資金額通常要求50萬美元,這些投資的資金會流向可以創造就業機會的行業,通常是建造業,而且美國政府要求使用這些資金的項目創造的就業機會必須是提供給美國工人的。
一般情況下,這些投資資金會被投放到商業企業中至少五年時間,期間會有商業風險。五年後投資人可以按市場價得到投資的返還,如果順利的話,你收回的將是全額的本金外加一些回報率。如果投資人可以證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並把資金從其個人帳戶劃到地區中心的帳戶,他就應該可以獲得臨時的美國永久居留身份(臨時綠卡),為期兩年,兩年之後,只要資料顯示他的投資仍然沒有撤走並且製造了相應的就業機會,他將可以獲得永久綠卡。
這個計劃可能對於前面提及的外國房地產買家來說是最為理想的選擇,因為它不要求投資人在美國工作,而投資人卻可以在美國居住任意長短的時間,投資人可以選擇在美國國內任何一個地方購買房地產,並不局限於在其投資的地區中心所在地區內。他工作或者不工作也隨他願意,他的孩子還可以上美國的學校且沒有年限, 並且還可以享受州內學費,另外他也應該符合申請抵押貸款的所有資格。
但投資人也有一些需要值得注意的地方:
(1)很多政府批准的地區中心都是在去年才被批准的,還沒有任何成功的跟蹤記錄,買家應該和移民顧問一起研究一下各個地區中心的移民歷史,並和財務及稅務顧問就投資風險和回報率進行研究。
(2)為了保持綠卡,投資人所投資的項目必須直接或間接的為美國工人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否則,綠卡可能會喪失。
(3)在某些亞洲國家,要向美國移民局證明投資資金的合法來源會有些困難。此外,一些亞洲國家還有貨幣流通法,使轉移資金到其它國家和跟蹤資金從投資人到地區中心的流向變得更加困難。
雖然目前地區中心EB-5計劃可能是有投資實力的外國房地產買家最佳的選擇,但另一項更直接的方法正呼之欲出。房地產經紀們和國際買家正在致力推動一項新法律,可以讓購買美國房地產的國際買家獲得「銀簽證」。雖然銀簽證不同於綠卡,但該簽證可以讓超過某一特定年齡且有獨立經濟資源而無須工作的投資人長年居住在美國,只要他們購買了指定金額的房地產。這一計劃引起了華盛頓的政治家們的注意,因為他們意識到,開拓國際買家的市場很可能有助於解決市場上存在大量房地產卻沒有美國國內買家購買的嚴重問題,這些房地產必須賣出去,才能使新的房地產建造持續運轉下去。
在新的法律通過之前,地區中心EB-5計劃仍然是亞洲投資者們最青睞的方法。
資料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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