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市家庭旅館爆性侵案

來源:鄧洪律師 時間:02/04/2013 瀏覽: 5290

聖誕平安夜不平安,蒙特利公園市一所家庭旅館25日凌晨發生一名華裔女房客被華裔男房客性侵案件,嫌犯為28歲華裔男子王峰岩(Fengyan Wang,音譯),目前已被警方以加州刑法第288條(A)款涉嫌猥褻、強迫未成年人進行口交的控罪逮捕,移民局也已下達移民扣押令(hold)。

蒙市警方26日接到報案,位於巴恩斯公園以西Park街400號街區一處民宅發生性侵案,受害女子凌晨2時被潛入房內的王嫌驚醒,發現自己身上衣物被脫去,並受到對方性虐待(sexual battery)。

警方趕到出事現場,發現該處民宅改裝為家庭旅館出租,隨即將王嫌逮捕。受害人因過度驚嚇,已無法與負責調查的華裔員警對話,警方將受害者送往南加大婦科醫院,並且獲知王嫌的律師已電話聯繫受害者,提出在法庭之外和解。

出事家庭旅館為一處一層獨棟民宅,31日中午旅館仍在營業。一名自稱房東的史姓華人男子表示,旅館從未發生失竊案件,「很安全的」。屋內一間合住女間擺五張床,租金10元每晚,每月260元,業者表示,合住間房門無法上鎖,也無法提供存放貴重物品和重要證件的箱櫃,只有一單人間房門可上鎖。

據警方消息,王嫌目前被關押在位於卡斯提克(Castaic)的洛縣北教養中心,不許保釋,此外,聯邦移民局已針對王嫌下達扣押令,王嫌應尚未取得美國公民身分。

律師指出,刑法第288條A款控罪針對牽涉18歲以下未成年受害人的性侵行為,以美國社會和法律體系對未成年人保護的重視,此類案件往往可能以重罪起訴。如果嫌犯尚未取得美國公民身分 ,案件則具備刑事和移民兩個方面,普通非重大刑事案件檢方通常可允許嫌犯保釋,但如果案件還涉及移民執法,移民執法機構一般不允許保釋。

律師指出,對於仍持綠卡或尚未取得綠卡的新移民來說,如果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在美國服刑,刑期屆滿後再移交移民執法機構,進入移民遞解程序。

資料來源:鄧洪律師專欄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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