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在美無報稅 母親探親簽證較難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2/04/2013 瀏覽: 4118

新移民問:
我剛來美國一年,持有綠卡。我母親是澳門居民,今年62歲,已退休兩年。她若申請探親簽證(B-2)是否容易?她大約有一萬港幣的儲蓄存款並在澳門有一棟房子。房子是我家四口的名字,母親的名字包括在內。她是否還需要其他的證明嗎?我沒有工作,尚未報稅,我們的收入也不高。這樣會不會影響她的申請?在她申請前,我們應該做些什麼?如果她的案件批准,能在美國停留多久,可以申請延期嗎?
 
答:
探親簽證將由美國領事館面談的官員自由酌情處理。他們一般都喜歡查看申請人是否在短期探親後會返回祖國。申請人與祖國有關系密切的證據,如在祖國擁有不動產及仍有家屬留在祖國的證明,這些都是領事官員普遍希望看到的證據。當然,你還要證明申請人在美探親期間有足夠的經濟擔保,而不必打工。
 
依你的情況,你沒有工作或沒報過稅都是不利因素。香港的儲蓄帳戶和澳門房子的部分所有權,領事官員都會予以考慮,但最終,領事官員將依他對你母親面談的印象是否真的來美探親以作判決。你或許應在美國居住一段期間、有一份穩定的工作並報稅後,那時她申請成功的機會才會增加。
 
如果她取得B-2簽證,移民官員在機場入境時通常允許她在美國停留6個月的時間。當停留時間接近屆滿時,她可能可以遞交申請延期表(I-539)。

本文由李亞倫律師主答 溫麗菁助理整理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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