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移民改革法談判的國會參議員7日說,根據目前參院兩黨議員所提的移民改革方案,非法移民可能要等10年才能拿到綠卡,取得美國永久居留身分。這個等待期比某些現行移民措施的等待期短,但比維權人士希望的時間長。
伊利諾州民主黨國會參議員德賓(Dick Durbin)、新澤西州民主黨國會參議員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與西語裔媒體舉行圓桌會談,討論非法移民取得合法身分的等待期。他們與助理強調,等待期尚未達成協議,而且可能改變。
一般預料,美國境內約1100萬非法移民,許多人將立即獲得移民改革法給予臨時合法地位,但在美國邊界安全落實及他們符合某些條件(學英語及繳付罰款)前,不能拿到綠卡。前述時間是指拿到暫時合法身分到取得綠卡的等待期。
德賓說:「這個過程可能在10年範疇內,我使用範疇一詞,因為我們尚未敲定確切的等待期。」他說,不少因素將影響等待期長短,包括必須先落實邊界安全,這是共和黨堅持要做好的要務。
梅南德茲表示,等待10年不算過分,因為根據現行法律,如果非法移民同意離境,至少也得等10年才能再回到美國。
取得綠卡只是非法移民邁向美國公民的第一步。目前,擁有綠卡者入籍成為美國公民需等五年,因此,非法移民從取得臨時合法身分到成為美國公民,前後需等15年。維護移民權益人士認為,為取得公民身分的機會等待15年,實在太久。
資料來源: 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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