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個月前在加州吃到一張103mph的ticket.罰單上勾的是I citation上說是mandatory appearance,之前網上打聽可以申請written declaration.1個禮拜前給court寫了信,但是沒有收到回复郵件,打電話告知說100mph+的單子不可以,必須到庭..
但是因為學校考試錯過上庭時間,打電話問了法院說要我在48小時以後再打過去問結果,請問後果是不是相當嚴重?
我下面該如何做?可以申請reschedule另外一個trail date嗎?
我人在外州離標註的那個法庭有200mile的車程..我可以請當地的律師替我出庭嗎?
鄧洪律師回答:在加州,超速駕車如超過100 MPH的話,可以作為輕罪起訴,無法在網上上課了事,但是,可以聘請律師想辦法將輕罪降為違規而沒有犯罪記錄。
因為沒有依時出庭,法官可能已以逃庭(FAILURE TO APPEAR)的罪名發出了通緝令。因而,最好盡快聘請加州當地的律師將通緝令取消,加州刑法977 條款允許律師代表你出庭而本人不必親自出庭。
應盡快處理,因為外州以及全美的警察都有權利執行通緝令的。如果你在學校附近被警察攔下,當地的警察有權逮捕你並將你引渡回加州的法庭審理。雖然是很輕的案件,但是置之下理只會使案件更加複雜。
資料來源:鄧洪律師專欄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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