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眾對從美國攜帶藥品回國的規定搞不清楚,台灣桃園機場近日就查獲多起旅客攜帶超量善存、維骨力等保健藥品案,台灣財政部關稅署提醒民眾,攜帶超量藥品回台恐怕會被移送法辦,持美國綠卡者若留下紀錄還會被當作「非良民」。
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海關秘書吳勝楠,引用台灣財政部關稅署台北關最新公告表示,台灣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即為禁藥,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很多民眾不知道攜帶藥品回台灣有數量規定,台灣關稅局台北關統計顯示,回台超帶的藥品以維他命、維骨力等,還有一些醫學美容用的打針用品。
以維骨力為例,台灣規定每個人每次只能帶1200粒,以一瓶200顆裝或300顆裝來計算,每人每次頂多只能帶五至六瓶。而善存依劑量不同可歸類為維生素藥物或膠囊狀食品;維生素藥物一次不能攜帶超過1200顆,膠囊狀食品則不能帶超過2400顆。
吳勝楠說明,如果超量攜帶藥物進入台灣海關,必須經由紅線櫃檯辦理申報,取得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許可,才能放行。
如果沒有申報而遭台灣海關查獲,藥品會被沒收,攜帶者會被移送法辦。移送法辦後果可能判決有罪、可能緩起訴、可能不起訴,如果是持有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有判決或緩起訴紀錄將被視為「非良民」,影響日後入籍申請。
超帶藥品回台會被抓,超寄藥品回台也可能被退回;洛杉磯洪先生提出自身經驗表示,日前寄送兩箱共20瓶維骨力回台,就被海關查獲,其中一箱遭退回。
攜帶藥品回中國或香港也各有規定,旅客不可不察。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規定,攜帶藥品入境不可逾七磅,超帶藥品需如實申報並繳交關稅。
洛杉磯保健食品業者宗佩利表示,他經常攜帶保健食品和藥品回中國,曾經帶藥品達九磅入境沒問題,「當然還是要按照規定繳稅」。
香港海關則規定,各類藥物帶入總量都不得超過2000顆。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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