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海外追稅 肥咖上路怎樣應對(下)

來源:何美惠 時間:03/14/2013 瀏覽: 14978

外國企業 如何報稅?

B先生的事業群有非常複雜的組織,所以他除了和A先生一樣,須申報的FBAR和FATCA兩表外,他可能還須申報的海外企業的訊息報表有四種:公司報表、合夥報表、視同不存在法人(獨資)報表和外國共同基金報表。
 
B先生是很多家公司的大股東,所以須報第一種報表Form 5471。此表申報外國公司資訊,包括登記和持股、公司財務報表和公司和股東間的往來。只要依美國稅法被歸類為Corporation的外國公司的美國重要 (10%以上)股東和其主管或董事,都要申報此表,但須提供的資料詳細的等級不同。
 
B先生也投資了合夥企業,他也須填報第二種報表Form 8865。此表申報外國合夥的資訊、財務報表和往來。只要被歸類為合夥的外國企業的美國重要(10%以上或出資超過美金100,000)合夥人,都要申報此表,但須提供的資料依持股多少分不同的等級。還要把收入分配並發K-1表給美國合夥人報稅。
 
第三種報表是Form 8858,如果B先生擁有外國獨資企業,他就要申報此表,還要把當年收入報在Schedule C上。

B先生也參加朋友的投資公司,成為他們公司不管事的小股東(小於10%),所以他也要報第四種報表Form 8621,此表申報被動外國投資公司(passiv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y, PFIC)的資訊。PFIC主要是指以收取股息、利息等外國共同基金或控股公司等。投資人除了報Form 8621外,還要把收入報在1040表上。
 
美國人若應申報Form 5471、Form 8865、Form 8858或Form 8621等卻未申報,罰款1萬美元。經通知後未在90天內補報者,每月罰款1萬美元,最高5萬美元。另申報人如有故意不報或申報不實可能會有刑事責任。
 
B先生投資時或任何一年移轉有形資產(如現金、動產或不動產) 與無形資產(如專利權)等財產到外國公司,就須報Form 926。Form 926罰款很重,若美國人應申報或未申報,則罰款為未申報者罰款是10%的資產,最高10萬美元。有意不報罰款沒有限制。比起前述四表,Form 926罰款重多了。
 
有關外國企業的分類和課稅,以及資訊申報規定繁複,無法在本文細述,讀者可上網查詢。

海外信託、遺產和贈與的申報

信託(Trust)是根據委託人(grantor)的遺囑或生前成立,信託財產轉到受託人(trustee)名下,以為受益人(beneficiary)保護或保持這個財產。根據美國稅法,信託用途不是為了營利,而是委託受託人來為不執事的受益人管理財產。有些海外信託帳戶不是信託,而是基金(mutual fund)或托管(custodian)帳戶。
 
申報外國信託、遺產、和贈與的申報表格是Form 3520和3520-A。Form 3520其實是兩個不相關的表連在一起,一是與外國信託的往來,二為接受外國贈與或遺贈。
 
在一般情況下,Form 3520申報規則適用於美國人:設立海外信託;轉移任何金錢或財產到一個海外信託;從一個海外信託公司收到財產分配;被視為美國一個海外信託的擁有人。只要您是海外信託的美國擁有人、美國的受益人,以及有這兩種人的外國信託本身,都有申報海外信託收入和資訊的義務。
 
另外,當美國人於課稅年度收到所有外國人贈與或遺贈的外國財產或美國無形財產總數10萬美元以上,或從外國企業如公司或合夥收到贈與達1萬4375美元(隨物價指數調整)以上,則於課稅年度須申報3520表。
 
3520表的申報截止日與個人或公司稅報相同,且可延期。逾期未申報罰則外國信託的罰款是35%的交易金額,未申報外國贈與的罰款是每月5%,最高25%。

海外信託的另一個申報表是3520-A。此表格類似於美國的合夥稅表,申報信託當年收支、資產負債表等,並把分配的收入報給其美國受益人和擁有人等報稅。只要您被當作是海外信託的美國擁有者,不論是委託人、受託人、或受益人,都要確保外國信託申報3520-A表,並提供給其在美國的擁有人和受益人規定的報表。
 
自願披露 是否參加?

肥咖條款(FATCA)上路,美國又和世界各國簽協議,海外帳戶和資產可能被第三者曝光,更讓A先生和B先生等人心惶惶。要不要參加海外資產自願披露?也常在他們心中天人交戰。
 
美國國稅局在2012年1月和6月發布第三波,也就是「2012海外自願披露運動(2012 OVDP)」。OVDP現在還開放,但國稅局說可隨時關閉和改變規則。

決定參不參加OVDP之前,A先生和B先生要先弄清楚自己到底犯了那些法、欠了那些稅。本文第二到第四部分已把多數納稅人須申報的稅表和資訊報表和罰則做了說明。

雖然國稅局在自願披露問答中傾向鼓勵納稅人參加自願披露,但所舉的例子多是基於故意逃稅和逃表的立場。納稅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不是每個人都是故意不報的,處理海外帳戶和資產的申報,方法也很多。
 
美國國稅局的內部監督單位「納稅人維護(Taxpayer Advocate)」主任歐森(Nina E Olson)去年給國會的年度報告中,指摘國稅局處理海外自願披露用「釣餌和鞭子(bait and switch)」,欺騙納稅人上鉤,再給予重罰。並說這個不合法的伎倆將使國稅局喪失納稅人的信任和將來對法律的遵從。歐森也詳述美國國際稅法的複雜難懂、報稅表和資訊報表的疊床架屋和說明艱深難懂、以及罰款和欠稅的不成比例,使納稅人即使想守法都無所適從,很多人乾脆走人,或走入地下。
 
歐森的報告使很多律師和會計師重新考慮,如何指導客戶是否要參加自願披露,或是走其他的方法來遵守稅法。

很多人問我要如何處理陳年老帳。以下是常見的幾種選擇:

一、繼續睡不著覺。

二、有風險但比較便宜的做法,納稅人要自己決定要不要承擔這些風險。

1、開始申報2012年海外收入和資產。這個方法是希望能解決未來的問題,也希望能讓時間(追稅期流逝)來解決過去的問題。其風險是沒有解決還在核課期間的問題,因為國稅局還可追稅、追表。而且收入突然增高,萬一被查稅而發現是故意逃稅和逃表,就不能參加自願申報。但非故意不報者可考慮此法。
 
2、安靜自願披露:悄悄地申報三或六年修正稅表和六年FBAR。這個方法解決了未來的問題,也解決了核課期間的問題,更顯示知錯願改的誠心。這樣做的風險是申報三或六年修正稅表,國稅局一般的程序是會送給查稅員過目,查稅機會較高。國稅局也在Q&A上聲明,將對安靜自願披露者查稅。國稅局贏了一個案子。納稅人在他的合夥人的資料被瑞士的UBS銀行送給國稅局後安靜自願披露,國稅局證明他是因為擔心第三者準備送資料給國稅局才申報而贏了官司。而且如果從未報稅者,或是沒報5471等表的人是沒有核課期的。肥咖條款的海外金融機構和其他法人從2014年起就要申報美國人帳戶資訊。等到銀行通知你要把資訊報國稅局時才申報,為時已晚。
 
3、半安靜自願披露:這是我自己用的名詞。其方法是申報三年或六年修正稅表和六年FBAR,並以一信說明未申報原因,請求免罰。對剛來不久、對美國法律不熟悉新移民,或長居海外,或有特殊理由的人,可以把這方法列為選擇。
 
三、無風險但昂貴的做法。可能自己或祖宗幾代的努力,一半以上給美國政府。參加自願披露:申報八年修正稅表和FBAR,交欠稅、罰款,把八年海外資產最高值的27.5%送給國稅局。但長居海外或資產少的人,還有5%或12.5%罰款的可能。
 
要不要參加自願披露,有一個基本原則,那就是要衡量是否有刑事罪的可能。如果有把握未犯刑事罪,也就不是故意(willful)欠稅或欠表,那就不應該參加自願披露,因為非故意不報FBAR或其他資訊報表的罰款是一年1萬美元,對一般人還好,而且有合理原因還可以免罰。因為有外國稅扣抵,海外收入欠美國稅的金額也不多。會受民事和刑事重罰的是「故意」(willful)不報資訊報表和漏稅的人。因為「故意」是刑法的問題,牽涉到自由心證,有時連陪審團都難下定論,最好諮詢有這方面專長的律師。
 
很多新移民的海外投資是移民前就有、父母贈與,或親人掛在自己名下,不是故意海外藏錢。有的自己根本搞不清楚。只要不是故意,就不會有刑事坐牢問題。因不懂、不知、或其他正當理由而犯錯者,還可以請求免罰。如果有陳年老問題,應該找專家諮詢,幫忙估算最好和最壞的情況下,參不參加自願申報的後果,如此才能做合理的判斷和處理。
 
政府豪賭謹慎考量

FATCA是美國政府的一個豪賭,如果全世界各國和其金融機構能和國稅局合作,那麼美國政府真是布下了天羅地網。如果世界各國和其金融機構反撲,不再以美國做為投資地,那麼美國的經濟將大受影響。目前看來,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政府對美國海外追逃稅的做法,好像也同樣有興趣學習和合作。
 
其實,全世界最大藏錢逃稅的地方不是瑞士或其他免稅天堂,而是美國。如前所說,外國人在美國的存款免所得和遺產稅,投資股票債券等也免增值稅。美國的法律雖完善,但設立公司實在太容易了,既沒有資本額限制,也不必查股東的身分。用公司身分申請稅號,上網幾分鐘就完成,馬上可以開戶。而且美國政治安定,錢存美國比其他小國安心多了。
 
FATCA立法和跨政府協議後,為了和世界各國合作,美國財政部也須提供類似的資料給世界各國。美國金融機構已被要求篩選和提供美國法人帳戶的重要業主資料給國稅局。因此,外國投資人也覆蓋在天羅地網之下。中國和台灣現在都是全球課稅,如果跨政府協議上路,要擔心的就不只是有美國身分的人,還包括在美國投資的外國人。這些都會造成外國投資者裹足不前,所以美國政府也可能賭輸。
 

FATCA如何應對,應該仔細研究考量,並徵詢專家意見,千萬不要過於憂慮或不理不睬。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有何問題,可以和專家聯絡,或上www.intertax.com,該網站提供最新的稅法資訊。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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