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房客的關係,雖然在表面上風平浪靜,但是一旦遇到雙方權利義務的爭執時,都可能會以任何形式及程度,在租賃過程之中, 對房東與房客的造成重大困擾。
基本上對於房租的調漲異動、租屋損壞的修繕責任歸屬、押金返還的意見不一…等,這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常見而難解的的租賃糾紛,易租網都建議由律師或訴訟為第一優先處理方式,才能保障彼此的權利。
所以房東、房客可依照下列秘訣來處理糾紛:
一、對於相關租賃法律,熟知權利與義務的規範及保障。
二、明瞭、確認租賃契約上所有的條文與規定。
三、敞開心胸做好溝通與互動。
四、保留所有文件之副本及任何口頭承諾的紀錄。
那下一步又要如何做呢?
如果自行溝通、協調都無效,又想要保留這個租賃關係時,那可以考慮透過中立第三者的調解。這個方式雖不像法院判決具有強制性,調停者無法迫使任一方接受任何決定。他只是協助雙方找出彼此可以接受的條件來處理糾紛,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房東、房客雙方。在台灣,您可至鄉市鎮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如果調解不成功,是否就要找律師呢?
如果這樣的糾紛涉及金錢賠償,如押金的返還,您可申請至簡易法庭推行小額訴訟,不過有限訂金額在15萬以下才可以。小額訴訟是政府為提供快速、簡便、便宜的小量金額之糾紛而設立,記得一定要是有債權、債務關係才能申請。透過此程序,就可依您的實際狀況,獲得法院強制性的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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