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美國人口老化,反向貸款(reverse mortgage)也越來越普遍。華裔貸款經紀指出,反向貸款針對現金拮据而有房子的62歲以上人士,獲核准後不需支付利息,只有在死亡、搬家或出售房屋時才需售屋還款,立意良好,但不一定適合每一個人。
因為銀行最多只放貸房屋市價40%的貸款額,且分階段給錢。申請人雖不必每月償還貸款,但利息會累積,且再加入貸款額,因此貸款額會逐漸增加。反向貸款的利率也高於傳統貸款及房屋淨值貸款利率。
另一方面,反向貸款不考慮申請人收入及信用,獲核准後屋主不必擔心還款及被趕出去,每月還從銀行獲一筆錢,直到搬出去或去世時,由銀行賣掉房屋從賣價償還本金和利息,有餘款則交給繼承人。
不過專家認為,目前很多人使用反向貸款的理由錯誤,耆老現在擁有較少房屋淨值、較少儲蓄,但更多債務,以致於很多人把反向貸款視為挽救財務的捷徑。
馬里蘭州的班奈特(Robert Bennett),2008年偕同妻子申請反向貸款30萬元,以付清普通房貸,由於妻子大他十歲,貸款只寫妻子的名字。因為貸款人的年齡越大,放貸業者的風險越低,不過班奈特被告知以後還可加上他的名字。但是貸款一個月後妻子過世,班奈特卻發現無法把自己的名字加進貸款,他無力償還30萬元,因為現在房子價值只剩當初的一半,他住了近40年的房子面臨法拍。
數據顯示,在尚未付清的77萬5000筆反向貸款中,拖欠率達9.5%,遠高於普通房貸的拖欠率。雖然放貸業者強力推銷,但目前獲批准的反向貸款較少,因為房屋價值下降。
聯邦消費者財務保護局(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正在考慮制定新規,以保護消費者,例如加強監管放貸業者,以及貸款更透明化。
加州今年初生效的AB2010法案,旨在確保屋主瞭解反向貸款風險,強制這類房貸申請人接受業者面對面諮詢,除非是自動放棄這項權利,同意業者電話解釋就可以。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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