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配偶的債務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相信大多數準備離婚的人都會思考這樣的一個問題。
通常來說,要結束一段婚姻,婚姻財產需要分割,債務也是一樣的。那麼在離婚的時候關於債務的承擔需要瞭解哪些呢?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希望可以通過本文讓讀者對離婚的債務分配有個瞭解。
首先需要瞭解的是,每個州的法律對離婚債務的分配可能存在不同,所以需要先確定自己所在州的法律,每個州對此規定都會比較複雜。不過還是有些條款是在可以在各個州通用的。
1.不用對婚前債務承擔責任。例如你的前妻或者是前夫在你們結婚之前已經欠下20,000美元的債務,那麼這個債務將只屬於他/她。
2.對於自己簽署的債務,需要承擔責任。很多夫妻都會有共同的信用卡,如果是雙方共同申請的信用卡,則夫妻雙方都需要償還信用卡的債務,即使實際上只是一方使用這張信用卡。
3.你有可能需要為前夫/前妻的單獨債務承擔責任。在夫妻財產共同制州,夫妻一方需要為另一方發生在婚姻期間的債務承擔責任。例如,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為自己購買了一輛跑車,即使另一方沒有共同簽署合約,他/他仍需要承擔責任。不過在夫妻財產非共同制州,遇到這種狀況時,另一方通常是不需要承擔償還責任的。
4.你可能需要為家庭開銷承擔責任。在夫妻財產非共同制州,夫妻雙方都需要為一些特定的因家庭花銷而產生的債務承擔責任,通常包括食品和醫療等的費用。
當然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盡相同,也可能會有很多因素是個人所考慮不到的。?了避免日後引起糾紛,賀秀娟律師事務所建議打算離婚的讀者在離婚前諮詢專業的律師,瞭解自己究竟需要為哪些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出處:USLawChina美國法律聯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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