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獎勵須報稅?

時間:08/02/2013 瀏覽: 4600

現在,所有銀行都在無間斷地提供銀行帳戶或信用卡簽約獎金。任何人,因為開設新的支票或儲蓄帳戶而收到獎金的話,都要注意,這些獎勵需要報稅,因為銀行會為這些開戶獎勵開列1099表格。不過那些常飛旅客的里程獎勵,或者是信用卡開卡獎勵,以及購物現金返回,是否需要納稅?或者說如何知道是否該為信用卡獎勵納稅?

專業信用卡網站Credit.com表示,將里程積累,獎勵點數和現金返回當作「免費的禮物」,看來非常合理,很多人從未想過要為此付稅。不過到底要不要為這些獎勵付稅,還要取決於獲得獎勵的方法。

國稅局的550投資收入及開支文件中稱,「如果在儲貸機構的存款或開設新帳戶中取得非現金禮物或服務,或許需要將此價值作為利息收入。對於存款低於5000元,禮物或服務價值超過10元的,必需申報利息收入。對於存款5000元以上,禮物或服務價值超過20元,也必需申報為利息。」

在2012年,洛杉磯時報報導過,一位花旗銀行(Citibank)顧客,因為申請支票及儲蓄帳戶套餐,獲得2萬5000哩的美國航空(AA)里程獎勵,為此他收到了繳稅通知,需要為這些價值625元(每哩里程獎勵折合2.5分)的禮物繳稅。花旗重申,他們是按照國稅局要求,客戶必需為里程獎勵納稅。

對開設銀行帳戶來說,較容易知道是否該納稅,因為在開戶文件上,通常在底部都有小字表明所有開戶獎金都需要納稅。但信用卡用戶,往往沒有這種明確的文字提示。

例如有些信用卡要求持卡人在開卡之後三個月內購物500元,便能獲取2萬點的里程獎勵。對此,國稅局並沒有明確的官方指示,說明信用卡購物獎勵該如何納稅。

因為這種沒有明確規則的狀況,也使得納稅時會造成很多困惑。不過在代理報稅行業,有一些約定成俗的做法。

TurboTax表示,「對於大部分消費者獎勵,國稅局將當作是折扣銷售,而不是收入。因為沒有企業會無緣無故的提供現金獎勵,因此這都被當作是刺激消費的促銷方式。因為折扣銷售無須納稅,因此報稅時也無需為此擔心。」

從此來看,那些每年可以獲得上百元,甚至上千元信用卡獎勵的人,可以鬆一口氣了。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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