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勞工標準執法處長(Labor Commissioner)蘇維思(Julie Su)16日與亞美政聯(CAUSE)在洛杉磯探討亞裔社區常見的勞工糾紛,鼓勵員工和雇主走出傳統誤區,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許多移民初來美國,餐館工最常見。她在調查北加州中餐館時發現許多員工遭受三種不公平待遇。第一,沒有達到最低時薪,或者在超過八小時工作時間後沒拿到應有的加班費。第二,在餐廳下午2時至5時間處於空檔期,以為掙不到一分錢是理所當然,但其實雇主應該對此類分開工作制(Split Shift)給出額外補償。第三,每次領薪水時都是一筆「糊塗賬」,雇主有義務為員工提供詳細說明,列出工作時間、加班時間、薪資標準,解釋薪資所得。
她表示,不少亞裔崇尚多吃苦少說話,即使遇到無良雇主,也都能忍則忍,不願意主動講述不公正待遇。這一點在無證移民身上更明顯。
她說,曾遇到過一位無證移民與雇主談好一項體力工作,時薪10元,一天100元,但完工後雇主不僅耍賴不付帳,還報警讓執法部門抓無證移民。類似的例子讓無證移民非常害怕,遇事只能忍氣吞聲。她承諾,勞工標準和執法委員會接受雇員投訴時,不會詢問與其身分相關的問題,即使是無證移民也有權對不公正待遇提出抗議。
蘇維思表示,加州有大量亞裔移民在此創業,辛勤耕耘中小企業、家族企業。勞工標準和執法委員會的責任不僅要保護員工獲得合理收入,也要保護商家不受傷害。她指出,亞裔商家常犯三種錯誤。
第一,他們勤勤懇懇工作,卻很少花時間瞭解美國社會的「遊戲規則」,尋求商會及勞工部門的諮詢和幫助,對法律政策不夠熟悉,常常違反規定都還渾然不知。
第二,即使明知道有些動作非常危險,打法律擦邊球,但抱僥倖心理,祈禱自己不會被執法單位查到。其實勞工部門近兩年嚴查不執行最低工資和加班費的企業,執行力度分別加大4.6倍及6.4倍。
第三,不以法律為嚴格標準,反而參考行業內不成文的「潛規則」,認為「既然大家都這麼,我也可以」。
她指出,部份雇主要求員工上班前提前到場、準備,下班後繼續清點鈔票、打掃衛生,卻把這部分忽略掉,不付薪水,是法律不允許的。
亞美政聯主席胡澤群表示,有的員工自願提出午餐時間繼續上班,只要能提前下班半小時就好,雇主認為合情合理,同意員工要求,最後好心反而觸法。蘇維思表示,30分鐘午餐時間及工作中的休息都是強制,即使員工主動提出不需要,雇主也不應該點頭同意。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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