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美護照在台開戶 易被查帳

來源:華人工商編輯 時間:09/27/2013 瀏覽: 11444

美國政府近年加強打擊離岸逃稅,不但導致愈來愈多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士放棄美國綠卡或公民,並有不少華人雖等到綠卡面試排期,卻毅然放棄面試機會。而美國目前已與多個國家簽署協議,這些國家同意依照美國要求,明年7月起將美國人帳戶資料提供給美國。雖未包括兩岸三地,但相關談話已在進行當中。

根據美國國務院統計,估計留在海外的美國公民就有720萬人,唯2012年只有82萬5000人依照「外國帳戶申報法案」(Foreign Bank & Financial Account Report Act,簡稱FBAR),申報海外加起來超過1萬美元的帳戶。

「聯邦公報」 (Federal Register)最新數據顯示,今年4至6月在美國領事館申請放棄美國籍的海外人士,多達1131人。今年上半年包括放棄綠卡者已達1810人。相較於2008年,一整年只有235人。而在2011年有近1800人放棄綠卡及公民。但各界咸認這些只是抬面上的數字,檯面下放棄綠卡或公民的未登記人士更多。

「台灣醫師團體邀請前來演講的會計師表示,現在當美國人不划算,因為海外的金融帳戶或財務資產都要向美國政府申報,全部都會見光死」,嫁做醫師娘的張太太說,這是她去年綠卡面試排期已到,卻主動放棄的原因,因為「做美國人缺點多於優點。」

台灣的陳姓牙醫師太太說,她是綠卡面試完後,未再依照在台協會要求補足在美親友的財力證明書。由於未補件時間距對方要求時間超過一年,綠卡資格自動被註銷。「我反而如釋重負。」陳太太說,對是否放棄綠卡其實裹足不前,但聽到太多成為美國人後在稅法上的缺點,因此未積極向親友要求財力證明書,故意讓一年時間自動流逝,也解決煩惱。

會計師李新忠說,美國政府不遺餘力追查國人海外帳戶,是因為發現是個金礦。國人繼遵守1970年代生效的FBAR,申報海外加起來超過1萬美元的金融帳戶外。2010年美國政府又通過「肥咖條款」(FATCA),規定符合金額要求的美國人在海外的財務資產,自2011年起須使用8938表格申報。

肥咖同時要求在美國有投資的海外金融機構,在2014年前須與美國國稅局簽約,同意提供符合財務標準的美國人客戶帳戶資料給美國政府,否則銀行在美投資孳生利息或收入等,將被預扣30%。目前國稅局並公布8966表格草本,該表未來將提供給海外金融機構申報美國人帳戶。

據悉,台灣為了因應「肥咖條款」,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小組,探討如何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同時間,政府也在探討完成相關的國內修法工作。

中國方面也採取了試探性步驟,朝向是否依照美國肥咖條款,與美簽署協議。香港則通過立法,極可能與美國簽訂相關協議。

會計師林清吉說,根據台灣會計師傳來的消息,台灣的銀行其實已在進行將美國人帳戶挑出來的工作,方法是從開戶者若使用美國人護照開戶,或聯絡地址填寫的是美國地址或電話等,因此「若有符合國稅局申報的海外帳戶,真的不能再漠視不申報了! 」


資料來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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