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世界上稅種最多的國家,個人所得稅是美國政府最大的財政收入來源,2009財年政府所得到的個人所得稅在9000億美元以上,佔政府收入近一半。
美國稅收政策中心在一份評估報告中指出,2009年美國共計有47%的家庭不用繳納聯邦個人所得稅。這些不用向聯邦政府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家庭,有的是因為收入過低;有的收入不低,但他們享有足夠抵稅額、扣減額和扣除額,因此免交聯邦所得稅。
其中,所得最低的40%家庭,因享有各種抵稅福利超過應繳稅額,這使他們不僅不需要向聯邦繳稅,相反他們還可以得到政府的退稅,也就是說政府還得回過頭來付錢給他們。
這種稅制也導致美國最富裕的10%家庭承擔了沉重的個稅繳納義務。早在2006年,平均年收入逾36萬美元的富裕家庭,繳付了聯邦政府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73%。
造成上述現象的最主要原因,在於政府稅收天平向有利於中低收入家庭傾斜,而不是倒向高收入家庭。近年來,美國政府對於中低收入家庭實行了眾多的稅收優惠政策,中低所得家庭抵稅福利大幅提高,這使數千萬美國家庭獲益。
以2009年的一個四口之家作例子,只要家裡的兩個孩子都不滿17歲,年所得即使是高達5萬美元,也不必繳聯邦所得稅。因為17歲以下的孩子,每人可以享受到1000美元的兒童免稅額;夫妻聯合報稅,又能享受到工作減稅額800美元。經過復雜的計算,這個年收入5萬美元的四口之家,不僅不用繳交個人所得稅,還因為他們的減稅額比聯邦政府規定的標準還多出31美元,結果,政府還得向他們退還31美元。
政府對中低收入家庭稅務上優惠促使越來越多的美國家庭進入免稅名單。2007年美國約有38%家庭免繳聯邦所得稅;2008年經濟衰退導致民眾所得降低,國會又大肆減稅以期刺激經濟復蘇,導致美國49%的家庭免繳聯邦個人所得稅;2009年,奧巴馬政府繼續推行減稅政策,美國經濟也出現好轉,民眾所得有所回升,結果是47%的家庭免繳聯邦個人所得稅。
美國實行各種減稅計劃,使近半數的美國家庭不必承擔分文的個稅,但他們對於聯邦政府征收的薪資稅(社會安全金和醫療保險)還是要繳的,不過也有24%的美國家庭,連薪資稅也不用繳。
當然,每位國民購買汽油、煙酒、機票等商品,繳納消費稅是跑不掉的,這些稅收大部分歸聯邦政府。
文章來源:華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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