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愛咪與家人全家移民到美國。當年的愛咪青春美麗,芳華正茂。她在聖塔莫妮卡學院補習英文,準備好好的打下語言基礎,開始嶄新的美國生活。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她認識了比她年長的泰德。泰德當時已經年過五十,有兩次失敗的婚姻,但一見到年輕貌美的愛咪,立刻展開熱烈愛情攻勢,窮追不捨。在他花言巧語之下,終於擄獲美人心,兩人結成連理。
只是在結婚之前,泰德堅持愛咪簽下一份婚前協議書,將泰德名下所擁有的數棟房產及其全數收入完全歸泰德個人所有。愛咪因為全然信任泰德,雖明白自己將來若與泰德分開,將無法從他這裡得到任何資產,但她認為自己嫁給泰德並非貪圖他的財富,也就順從的簽名同意。
然而婚後泰德的態度卻與婚前判若兩人,不但再也沒有甜言蜜語,反而常對愛咪發脾氣、怒言相向。他還嚴格控制愛咪的行動以及經濟來源,不許愛咪外出工作之餘,只給她些許零用金花費。愛咪雖然後悔莫及,想到她所簽下的婚前協議,又不敢一無所有的貿然離去,只好十六年來委屈求全,過一天算一天。
如眾所皆知,婚前協議通常是保護較富有的一方,以避免在離婚之後變成一貧如洗。當然也可以是雙方對婚姻的期許,以及保護一方不受對方一身債務的拖累。
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總共結婚三次。他與第一任太太伊凡娜為期十四年的婚姻在1991年結束。據傳伊凡娜拿了兩千萬元的現金、康乃狄克州價值一千兩百萬元的房產、以及每年三十五萬元的配偶贍養費,且三名未成年子女每年每名子女各得十萬元的撫養費。
到了1993年,川普與第二任太太瑪拉結婚的時候,簽了一份非常嚴苛的婚前協議。第二次婚姻維持了五年。在1999年分手的時候,瑪拉只自當時有五十億元身價的川普手中,拿了區區兩百萬元!因此川普是婚前協議的強力支持擁護者。他在2005年和現任太太梅蘭妮結婚的時候,無疑的,又與梅蘭妮簽了一份保護自己的婚前協議書,以作為其財產護身符。
往往一對新人願意花幾萬元辦理風風光光的婚禮,卻忽略了結婚以後需要面對的種種挑戰,以及簽訂婚前協議時須徹底了解並同意其內容的必要性。當然,婚前協議並非人人適用,但是在走進婚姻殿堂之前,需要細細思量,是否有必要找專業律師諮詢?是否因為有前段婚姻的子女,而需要針對財產的安排處理與對方達成共識?千萬不要潦草行事,以免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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