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條約國投資人簽證(Treaty Investors)是美國E類短期工作(Temporary Workers)簽證中的一種,允許擁有條約國國籍者通過投資美國企業居留美國,投資人旗下滿足特定條件的員工也可以申請E2。 E2類簽證是非移民簽證,不能像EB5那樣直接獲得綠卡所以沒有那麼赫赫有名。但是由於E2允許申請人無限續期,長期合法居留在美國經營和管理企業,其配偶隨之在美國申請工作許可合法工作,孩子可以免費讀公立學校,並可以對接EB1C, EB3, EB5或其他綠卡申請方式,所以常被業界稱為給與友好國家國民的“準國民待遇“,“不是綠卡,勝似綠卡” 。
E2條約國投資人簽證只授予那些與美國締結國際貿易和航行條約的國家的公民。 E2簽證的條約國有80多個, 一般為美國的盟國, 友好國家或者策略夥伴國,譬如說, 加拿大, 新加坡,韓國, 中華民國(台灣)等, 也包括了一些知名度不是很高但入籍比較容易的國家, 譬如格林納達(Grenada)和摩爾多瓦(Moldova)。格林納達(Grenada)的國籍可以通過捐款最低15萬美元,或者購買價值35萬美元以上的房地產來快速獲得。中國,印度,巴西, 俄羅斯, 南非等發展中國家不是美國的E2條約國。這些國家的國民可以通過購買格林納達護照來獲得E2簽證的申請資格。
E2簽證具有顯著的時間優勢。以格林納達為例,從開始申請到成功入籍格林納達只要大約3-4個月,此後由於E2簽證沒有排期,所以只需要再花短短幾個月甚至幾週時間就能順利獲得E2簽證。
E2簽證的成本相對較低。 E2要求申請人在美國投資開辦企業,但不像EB5那樣要求至少50萬美元的投資額,一般15萬美元的最低投資就可以合格。同樣的,E2也不要求申請人為美國創造10個工作崗位,除申請人和家屬外只需另外僱傭2到3名員工即可。在現今EB5動輒需要排期10年的情況下, 如果您有意申請EB5投資移民,可以考慮先行申請E2簽證作為登陸美國的手段,並在準備和等待EB5期間維持E2的有效性來降低EB5的投資風險。
E2簽證的其他優勢包括:無名額限制,申請人的配偶和21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同入境美國,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EAD Card)並為任何雇主工作,且21周歲以下子女可以就讀美國公立學校。 E2首次簽證為期五年,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不超過兩年,只要投資者的公司能正常運營,可以無限次延期,美國境內每次延期不超過兩年。
由於以上原因,E2簽證擁有較低的投資額要求和申請條件,無排期,無名額限制,是非常理想的投資類非移民簽證。由於這些優點,E2簽證已經成為一種被廣泛使用的非移民簽證,根據美國國務院的統計數據,E2簽證每年實際發放4萬餘份,遠多於EB5每年約1萬的名額。
張大欽律師事務所已經幫助多國投資人獲批E2申請。如果需要諮詢和評估您是否可以申請E2簽證,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1. E2基本要求
投資人本人在申請E2簽證時需要滿足以下標準:
1. 擁有與美國長期保持有效國際貿易和航行條約的國家的國籍;
2. 已經投資,或正在積極地(actively in the process of investing)將一筆從數量上講具有實質意義的資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投資到一家真實合法(bona fide)的美國企業;
3. 尋求進入美國的唯一目的是發展和管理其投資的企業
為了滿足這三條標準,申請人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a. 投資的形式不限於資金,也包括其他財產。申請人的投資必須以獲得收益為目的,如果投資失敗,投資的財產有部分或全部滅失的風險。投資所用資金來源必須合法。
b. 一筆從數量上講具有實質意義的資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要求該資金:
i. 與收購或設立一家公司的全部費用有實質關係(substantial relationship);
ii. 足夠形成條約國投資人對公司成功運營的財務承諾(financial commitment);
iii. 數量上可以支持條約國投資人成功發展和指揮其投資的企業。投資額越低,資金到位率要求越高。例如,如果投資額10萬或以下,應當保證100%的資金能夠到位;
c. 真實合法(bona fide)的美國企業要求該企業真實存在並保持積極的運營活動(real, active and operating),以提供能盈利的服務或商品為目的。該公司不能是邊緣公司(marginal),即盈利能力不足以為條約國投資人和其家屬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的公司。創辦的盈利能力暫時不足的公司也可以申請E2,但必須在5年內達到這樣的盈利能力;
d. 第3條標准在實踐中要求投資人擁有公司至少50%的所有權,或者因為擔任管理職位(managerial position)或其他職責(other corporate device)而擁有公司的管理控制權(operational control)。
如果條約國投資人需要為員工申請E2簽證,該員工需要滿足以下標準:
1. 與條約國投資人擁有相同的國籍;
2. 滿足有關法律對“員工”(employee)的定義;
3. 擔任 “管理”(executive)或“監督”(supervisory)職責,或者在只擔任次要一些職責的情況下有一些特殊資歷(special qualifications).
為了使員工獲得E2簽證,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a. 如果條約國投資人身在美國,自己也必須維持有效的E2身份。如果尚未入境,條約國投資人必須有獲得E2簽證的資格;
b. “管理”(executive)或“監督”(supervisory)職責要求該員工對公司的整體運營或重要部分擁有最終的控制權並為之負責;
c. 特殊資歷(special qualifications)指的是那些對公司的高效運營必不可少的技能。移民局審理時會考慮眾多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i. 員工在其領域內已被證明的專業技能水平;
ii. 其他人是否擁有同樣的技能;
iii. 匹配這些特殊資歷的薪水金額;
iv. 這些技能和資歷是否在美國很容易取得
注意:僅僅擁有特殊的語言和文化知識並不能等同於擁有特殊資歷。
因此,移民局審理E2申請時會根據受益人是條約國投資人本人還是其僱員採用不同的審理標準。除了對兩者都要求條約國國籍外,其他申請條件均各不相同。如果受益人是投資人本人,要點是實實在在地投資一個企業並對其進行持續的經營和管理工作。如果受益人是投資人下屬的員工,考察的是員工是否承擔管理工作或者有哪些特殊技能和履歷。
2. E2申請程序
E2只頒發給持有與美國締結了國際貿易和航行條約的國家的公民,所以中國投資人必須首先將國籍轉換為一個條約國的國籍。條約國多達80多個,其中不乏可以輕鬆快速地取得國籍的國家。從性價比和可靠程度出發,我們推薦您考慮加勒比國家格林納達。格林納達的國籍可以通過捐款最低15萬美元,或者購買價值35萬美元的房地產來獲得,整個流程只要大約3-4個月就能完成。
在獲得條約國國籍後,申請人需要充分收集與上述E2標準相應的各種證據,包括但不限於:與申請人和受益人的國籍和身份有關的各種文件、美國公司的註冊文件、公司章程、商業計劃、能證明投資金額和合法來源的銀行和公司財務記錄、能證明公司盈利能力的證據包括服務或銷售合約和實際工作成果、能證明條約國投資人擔任高管其他能證明其公司控制權的證據、能證明員工承擔管理和監督職責的文件包括工作邀請和勞動合同等等。
在收集好以上證據後,如果申請人已在美國,需要通過填寫I-129《非移民勞工申請表》表格並將它與其他輔助表格、證據、和申請費一起遞交給移民局來申請E2簽證。移民局有多個用於接收和處理移民申請的區域中心,申請人需要根據自己的住址來決定寄往哪個區域中心。 I-129表格及填寫說明可以從移民局的官方網站下載。如果申請人在美國境外,需要通過使領館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的面試來獲得E2簽證。
3. E2簽證的停留時間
E2簽證在這方面具有其他非移民簽證無可比擬的優勢,也因此常被稱為 “準綠卡” 。條約國投資人和僱員的首次E2簽證一般有效期為5年, 每次入境美國的停留期限最多為2年。如果公司順利運營,條約國投資人和僱員可以在停留期限結束前向移民局申請E2簽證延期,每次延期2年,可以無限次延期。 E2簽證到期後, 可以到美國駐外使領館續簽, 每次可以延長5年。
4. E2條約國投資人和僱員的家屬
條約國投資人和僱員的配偶以及21歲以下子女可以作為附屬申請人,一同獲得E2簽證。值得注意的是,E2配偶和子女的國籍可以與主申請人不同。由於這一點,理論上一個家庭在申請E2時可以選擇一個成員來獲得條約國國籍並作為E2主申請人,剩下的人保持現有國籍不變作為E2附屬申請人。雖然這樣做可以為E2家庭節省一筆開支,但並不適用於所有人。特別是對於來自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的家庭,在出入境時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推薦的做法是全家一起取得條約國國籍。
一般來講,配偶和子女每次入境的停留期限與E2主申請人相同,都是2年。如果與主申請人的出入境時間不同所以停留時間也不同,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單獨申請每次兩年的延期。
E2主申請人的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EAD),並無限制地為任何美國雇主工作,擁有比主申請人更高的自由度。如果是夫妻一同申請,不妨將較易獨立找到高薪工作的那一位作為附屬申請人。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另一位家庭成員在協助下有一定的企業經營能力,就可以維持全家的E2身份,並保證整個家庭的收入最大化。
E2配偶和子女有權在美國自由讀書。 E2配偶可以念任何等級的學校而不需要申請F-1簽證。 E2簽證允許子女念費用相對低廉的公立學校,並享受州內學費待遇,但是一旦子女超過21歲將不被允許續簽E2簽證,也會失去州內學費待遇。因此,家長需要權衡利弊,為即將成年的子女早做打算,在子女成年以前開始移民申請,或者採取轉換F-1學生簽證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學業和身份中斷。
5. E2簽證的稅務注意事項
美國擁有全球最嚴格的稅務系統之一,會對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和稅務意義上的美國居民的全球收入徵稅。為了保證全球收入徵稅的全面實施,2010年還頒布了美國聯邦法《外國賬號納稅法案》(“FATCA”),要求全球包括中國的金融機構向美國匯報美國公民、綠卡持有者、和稅務意義上的美國居民的全球資產。
對於E2簽證的申請人來說,雖然既非美國公民,又不能直接獲得綠卡,但是如果在美國累積一定的居住時間(substantial presence),會成為稅務意義上的美國居民。在這種情況下,您在美國以外的收入會被雙重抽稅,一次向當地政府繳稅,之後還需向美國再繳一次稅(差額不足部分)。對於那些高淨值人群,由此而產生的稅款甚至可能高於E2的投資額。但是,如果是格林納達護照持有人, 在獲得護照的同時, 還可以申請到一個格林納達的永居證, 這樣可以根據中國外匯管理條例, 藉著移居格林納達的機會, 一次性把中國財產換成美元轉移出境。而且,根據CRS條例, 用格林納達護照開設的銀行賬號, 名下資產只需要報告給格林納達政府, 而格林納達對公民(居民)的海外資產是不收稅的。這樣, 購買格林納達, 除了可以獲得申請美國E2條約投資商簽證這一個優勢, 還可以進行資產國際配置, 轉換資產管轄權。
因此,我們建議您尋求美國稅務方面的專家律師的協助,在踏入美國領土前就提前根據您的情況規劃出一個可以合法避免被全球徵稅或者減少納稅額的辦法,例如提前將您名下的企業轉給他人,提前出售您的房產,或者通過控制您在美國停留的時間來保證不會成為稅務意義上的美國居民。
6. 從E2簽證到綠卡
E2簽證不是移民美國的終點。作為非移民簽證,E2雖然允許您長期留在美國管理企業,但並不能直接使您獲得永久居留權(綠卡)。但是由於E2與H1B和L1簽證一樣,不禁止持有人擁有移民意圖,所以可以作為後續申請綠卡的跳板。一般來說,常見的適用於E2簽證持有人的綠卡類型有以下幾種。
EB5 投資移民:
EB5作為國人最耳熟能詳的美國投資移民方式,是與E2簽證最能無縫對接的綠卡獲得途徑。每年獲得EB5綠卡的人群中約有80%來自中國。
Eb5的投資額要求比E2高,資金來源審查更嚴格,創造就業人數要求也更高,但是EB5與E2的申請資質有一定程度的重疊。所以我們建議E2申請人在投資之初就盡量以未來申請Eb5為目標打造自己的企業。同一筆投資,既申請了E2非移民簽證,又可以算入您未來申請EB5綠卡的投資額。中間等待的過程,又可以自由地在美國工作生活讀書,長期和短期目標一箭雙雕。在更理想的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直接開辦滿足EB5標準的公司,同時辦理E2和EB5,從而以相對容易獲得且可無限續期的E2簽證對沖EB5的投資風險和身份不確定性,保證無論EB5成功與否您都可以合法留在美國生活和工作。
其他職業移民途徑: EB1,EB2 或EB3:
如果投資者在中國有控股公司, 曾經擔任高管, 美國E2公司業績發展很好, 可以考慮EB1C高管移民。
如果投資者在美國能找到合適雇主, 雇主有需要聘請投資者這樣背景的員工, 而且雇主能證明有足夠的財務支付能力,可以通過PERM勞工短缺證明的方式申請EB2或者EB3綠卡。這個出面申請綠卡的美國雇主一般不能是投資者或其家人持股的。
如果投資者本人在特定領域的成就很高, 可以嘗試通過EB1A 特殊人才移民,EB1B傑出研究人員,或者NIW國家利益豁免等方式移民。
家庭移民類綠卡:
如果E2持有人有美籍配偶、21歲以上子女、或其他符合特定條件的近親屬,還可以通過申請家庭移民類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
未來可能直接由E2獲得綠卡:
最近,美國國會議員John Rutherford提出了法案HR 3265,意圖允許在美國經營企業的E2簽證持有人在保持10年E2狀態後申請綠卡,將E2子女在美國居留的期限從21歲延長到26歲,並許可其滿18歲後工作。這份法案的提出是由於E2簽證持有人通過投資企業創造工作崗位和稅收對美國經濟的繁榮做出了不可否認的貢獻。如果法案通過,有望幫助超過10萬個移民家庭獲得綠卡,並為美國經濟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無疑是雙贏。
然而,這份提案在現今美國反全球化和抑制移民的形勢下成功通過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在保持對該法案的關注的同時,更應該早做打算,以其他可行性更高的方法來更早獲取綠卡。
總結
E2條約國投資人簽證作為一種允許長期居留美國經商、生活、和求學的簽證,雖然不是綠卡也不能直接獲得綠卡,但由於其可以無限續期的特性常被稱為“準綠卡” ,每年的申請人數一直呈現上升趨勢。如果您有興趣,但又不確定如何申請E2簽證,不妨聯繫我們進行免費評估。憑藉我們移民案件95%的整體成功率,和近十年的相關經驗,我們承諾會竭盡所能,保證以最大的真誠和嚴謹的態度來幫助您在追尋美國夢的途中走好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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