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司法部发文明确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來源 東方網    罗沙、齐琪    發表時間:12/31/2021     瀏覽 300 次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罗沙、齐琪)记者12月3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司法部近日印发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这份《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书面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在十日内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书应当随案移送。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当在三日内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并函告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规定,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提供便利。辩护律师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切实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辩护律师应当在接受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内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或者当面反映辩护意见。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