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案处理16宗涉嫌违反防疫措施案件

  來源 東方網    富子梅     發表時間:07/13/2022     瀏覽 1021 次

    人民网澳门7月13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澳门特区检察院获悉,7月11日至13日,澳门特区检察院收到警方移送的十六宗涉嫌违反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防疫措施的案件,涉案十六人分别涉嫌外出时未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标准的口罩,或非必要在公共场所闲坐、散步、跑步等。相关人士涉嫌触犯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0条“违反防疫措施罪”。

    为遏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社区蔓延,减少人员流动,特区政府颁布第115/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所有从事工商活动公司、实体及场所暂停营运,维持社会必要运作及居民生活所需的公司或场所除外。根据上述批示,所有人员必须留在住所,执行必要的工作、购买生活物资,或其他紧急原因必需外出者除外。外出时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违反上述规定,可被判处最高两年徒刑或科处最高二百四十天的罚金。

    检察院对16宗案件初步调查后,已将其中三名嫌犯移送初级法院,以简易诉讼程序即日审理。其中两案两名嫌犯“违反防疫措施罪”罪名成立,一嫌犯被判处五个月徒刑缓刑两年,另一嫌犯被判处四个月徒刑缓刑一年,缓刑条件为一个月之内向特区政府支付一万澳门元。

    据悉,特区政府有关部门执行行政长官批示时,采取了先劝喻后执法的办法,通过巡查要求并劝导商号及市民严格遵守。澳门警察总局警务联络及公共关系处处长张健欣12日表示,当日凌晨零时至下午三时共展开850次劝喻工作,相关人士主要涉及未配戴口罩、吸烟及在户外运动等。

    疫情当前,为维护特区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的抗疫成果,尽快恢复社会安宁和正常生活秩序,澳门检察院提请市民大众,所有人士必须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配合特区政府的各项防疫措施,避免触犯法律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