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九章八十七条,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新建城镇居住区应当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单项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企业开展物业、家政和养老相结合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总台记者 张芷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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