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对于民政部开展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今日介绍,民政部春节前后要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督促各方面责任的落实,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中新社记者 刘关关 摄
民政部今日举行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介绍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他表示,当前中国北方地区已经进入严寒季节,南方地区已经入冬,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民政部已于11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东北、西北地区延长至4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他指出,专项救助行动主要突出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主动研究,依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和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力争加以解决。
二是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特别要做好重点区域夜间和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救助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救助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充分发挥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的作用,鼓励他们做好发现报告、街面劝导和应急救助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增设流动救助点,设立临时避寒场所,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同时民政部对救助管理机构也提出要求,24小时接受救助服务,加大身份甄别的力度,加强跨省联动寻亲工作。民政部鼓励地方创新手段和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
三是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春节前后要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督促各方面责任的落实,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此外,他还表示,《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开放式救助”、“临时避寒场所”、求助热线等寒冬救助措施,倡导社会公众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求助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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