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案战犯公审 70年座谈会召开

  來源 東方網    付岩岩    發表時間:11/13/2017     瀏覽 96 次

    

 

    交汇点讯今年既是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0周年,也是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战犯70周年。11月14日上午,“铭记历史、珍爱和平——纪念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南京大屠杀案战犯70周年座谈会”在南京钟山宾馆黄埔厅举行,而这里正是当年对战犯进行审判的法庭所在地。

    国内历史学、法学界知名学者,分别围绕南京审判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罪行认定的客观公正性、南京法庭审判日本战犯与国际刑法的发展、东京审判确立和发展的国际刑法原则等主题,作了主旨发言。

    

 

    南京大学荣誉资深教授、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院长张宪文做了《南京审判的历史与现实意义》的演讲,他谈到“南京审判从法律上确认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联盟及受害国的战争胜利。南京审判具有不容置疑的正义性和权威性,它和东京审判一起,在东方世界对世界军国主义政府发动战争制造屠杀的罪行做出严肃而理性的清算。南京审判是中国政府最具代表性的,对外国侵略者罪犯的审理。这个审判是各个地方审判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直接、最公正地体现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政策和态度。”

    张宪文谈到,南京审判基本上惩治了日本对华战争和南京大屠杀的主要罪犯,把日本法西斯犯下的战争罪以最权威的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南京审判秉持宽而不纵,是正义公章与民族情义兼顾的原则。战犯24名,处死刑5人,处终身监禁2人,处有期徒刑12名,无罪释放2名,“南京审判判定,日本在南京大屠杀中,大规模集体屠杀有28件,零星屠杀858件,南京大屠杀被害者总数达30万人以上,这些判决都是南京审判有充分证据的基础上所做出的判定,也是对日本军国主义罪行最有力的批判。”

    张宪文谈到,南京审判一定程度上为惨遭日本侵略者虐杀的中国死难同胞讨回了公道,在战后为平复我国民众以及战争暴行受害者的创伤,有着重大的意义。审判的过程中间,南京民众踊跃检举日本的战犯,深刻反映了受害群众的正义诉求。南京民众向政府写了大量的申诉书,特别是对日军第6师团团长谷寿夫的审理,以及举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等4名罪大恶极的战犯判处死刑,伸张了正义,祭慰受害者的冤魂。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赵建文做了《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罪行认定的客观公正性》的发言“东京审判的审判过程是很充分的,公开开庭880余次,不公开开庭131次,传询证人191人等等。程序很公正,对控辩双方都给予了充分的发言机会,从控辩双方来看,辩证的人数大于控方。再一个就是法官的公正性, 11国法官来自不同的背景,有充分的代表性。”

    赵建文谈到,从以上情况来看,想推翻东京审判一点门儿也没有,它的正义性人人皆知,它的合法性,关于南京大屠杀战争罪行的合法性,就是东京审判的辩护人也没有多少微辞。

    

 

 

    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程兆奇做了《南京屠杀案审判的历史意义》的演讲,他谈到,东京审判和南京审判的意义就是通过两个审判,把南京大屠杀的性质定下来,就是一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的浩劫。当时的中方文献,和同情中国的西方的那些不管是学者、记者,还是留在南京安全区的外籍人士的记载是把南京大屠杀认为是一场浩劫。

    

 

 

    南京审判法庭法官叶在增先生的儿子叶于康

 

    南京审判法庭法官叶在增先生的儿子叶于康在接受交汇点记者采访时说到, 70年前,他父亲是谷寿夫案件的主办人、承办人和法律判决书的起草人。“父亲接手案件后,感觉责任重大,不能有任何虚假,必须把每一个地点每一个人物搞清楚。当年谷寿夫在法庭上非常狡辩,他在庭审时非常强硬,但父亲他们拿出大量的事实证据,他花了几个月时间,找到1000多个证人,开了20多个分庭。从‘万人坑’挖掘出的遗骸等作证,谷寿夫最后低下了头。”

    东京审判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儿子向隆万说:现在回过头来看,东京审判时,父亲当年和中国法官梅汝璈付出了很多努力。在庭审上,做了充分辩护,最后法官采纳了证据,判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在20万以上。这个数目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这从法理角度,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这对现在的国际军事法庭是非常重要的。日本右翼想翻案是很难的。

    向隆万说,他的父亲比他大49岁。“等我长大,现在回头看当年的纪录片,他在法庭上侃侃而谈,非常淡定,实际上是正义的辩护。他在原则问题上绝不含糊。”

    链接:关于南京审判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后,公然违反国际法,大肆屠杀、强奸、抢劫、纵火,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抗战胜利后,从1945年12月开始,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分别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地相继成立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对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

    

 

 

 

    谷寿夫受审

    

 

 

    谷寿夫被枪决

 

    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专案审理。从1947年2月6日起,对乙级战犯、原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进行了公审,3月10日,法庭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在谷寿夫判决书中认定“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1947年12月18日,法庭对杀人比赛的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和屠杀三百多人的日本战犯田中军吉进行公审,当庭宣判三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