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挂国旗作门帘被拘留 爱国就是要小题大做

  來源 東方網    何楚洋    發表時間:11/22/2017     瀏覽 21 次

    11月14日,青海门源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侮辱国旗案件,这是《国旗法》实施20多年来,少见的依法追究案例。请关注今日《解放军报》的报道——

    

 

    爱国,就是要“小题大做”

 

    ■何楚洋

    11月14日,青海门源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侮辱国旗案件。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期间,某餐厅负责人马某某购买了两面国旗,将其中一面挂在餐厅门上,另一面反挂在餐厅内厨房门上作了“门帘”,引起前去就餐的游客的不满,将之拍照并发至微博。网友纷纷对马某某的行为表示愤慨,有关部门依据《国旗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涉嫌侮辱国旗,对马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这是《国旗法》实施20多年来,少见的依法追究案例,警示个别单位和个人,要学法守法,对于国旗国歌等有着国家象征意义的标志必须认真对待,爱国的表达,要从细节抓起,必须“小题大做”。

    近年来,在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下,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步入新时代的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充盈的自豪感化为爱国激情,让曾腼腆内敛的中国人不再羞于表达。作为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国旗国歌国徽受到老百姓的青睐,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国旗国徽被彩绘于脸颊上、挥舞在手中、刺绣在背包等服装上;国歌被奏响在各种场合、存储于手机中……有新闻报道称,今年国庆前,乌鲁木齐市部分店铺一天能卖出2万多面国旗,网上国旗的日销量更是达到10万面以上。

    也正是由于国旗国歌有着国家和民族精神象征的特殊性,为维护其尊严,国家先后出台了《国旗法》《国歌法》等对其使用进行规范,明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国歌“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不时可以看到,破损的国旗飘扬风中,店铺早间例会响起国歌的旋律……而涉事方往往理直气壮地以“爱国”作为其理由。殊不知,爱国之心更需要合理合法地表达。爱国是一种朴素而伟大的情怀。是庄严的,你可以夸张,但不能低俗;是理智的,你可以热血,但不要冲动;是有序的,你可以肆意,但应在法律规范框架内。

    升挂国旗、奏唱国歌,是公民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强的一种体现,维护国旗国歌尊严更是每一名公民神圣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