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男子被电视台曝光 医院旁继续营业

  來源 東方網    文直    發表時間:11/27/2017     瀏覽 31 次

    

 

    记者暗访时拍摄的该男子照片

 

    阅读提示

 

    11月初以来,长春市南湖新村等多个小区的楼道、单元门被贴上了治疗性病的非法广告,上面露骨的宣传内容,让不少居民都感觉非常不舒服。接到市民反映的问题后,新文化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小广告”上的非法行医者在被曝光及遭到卫生监督部门处理后,竟然还在“接诊”,自称接诊的患者中还有艾滋病患者。

    居民反映:“小广告”太烦人

    市民刘先生家住南湖新村小区,11月初的一天,他送10岁的女儿上学,下楼时女儿注意到墙上张贴的一张非法广告,并且读了起来。“尖锐湿……爸爸,后面那个字念什么啊?是啥意思?”刘先生看着非法广告后面的那个“疣”字感觉有些尴尬,简单解释称那是一种病,就带着女儿匆匆走了出去。

    过后,刘先生越想越气,回到楼道里试图清除这些非法广告。“贴广告的人用的胶水很多,一整张A4纸严丝合缝地粘在墙上,根本撕不下来。”刘先生说,“并且我发现很多楼的楼道里都贴上了这样的广告,小区里孩子多,我感觉对孩子影响很不好。再说这广告也不靠谱,万一真有人按照广告地址去看病,肯定会延误病情啊。”

    新文化记者在该小区看到,这些非法广告印刷粗糙,上面写着“性病专科”四个大字,下面详细列举了9种性传播疾病,并且仔细描述了这些疾病的症状,这些文字看起来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该非法广告还宣称“采用进口药剂,一针见效,中西医结合治疗,彻底治愈”。

    非法广告上除了电话号码,还留了一个并不具体的地址———长春市红旗街(巴黎春天百货)后身小黄楼。

    气愤的刘先生拨通了这个电话,质问对方的做法。“结果他说,你住在哪?我去给你清理掉。”这个回答让刘先生哭笑不得。

    一访

    电话中拒绝记者“就诊”要求

    11月2日,新文化记者就曾按照非法广告上的电话联系过这家“性病专科”,表示想要“看病”。接电话的是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当记者询问其出诊地点时,他并没有详细说明,只说在巴黎春天百货后身小黄楼,一家医院旁边。

    在听过记者描述的“病情”后,该男子说:“你这没啥事,不用找我看。”随后记者在红旗街附近找到了非法广告上说的小黄楼,但并未发现任何与医院、诊所有关的牌匾或指示。记者随后再次拨打该男子电话,但对方仍说不需要看,“多注意就好。”

    二访

    电视台将非法行医男子曝光

    11月中旬,吉林电视台《第1报道》栏目组的记者联系上了这家“性病专科”,对方对女记者说,“得的是一种很难治疗的性病。”在该栏目记者找到这家“诊所”后,“医生”甚至没怎么询问病情,就要求女记者脱去衣物配合检查身体,并且要给其上药,遭到了记者的拒绝。

    随后,长春市卫生局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与记者一同突击检查了这家“性病专科”,发现行医男子没有任何行医资质,这里是一家“黑诊所”。执法人员没收了该诊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对该男子展开调查。

    三访

    被曝光后男子竟继续“行医”

    虽然该男子已被曝光,但新文化记者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于26日下午再次拨打了这则非法广告上的电话,令人意想不到是的,电话中该男子竟称可以接诊。

    记者向他描述了支原体和衣原体感染的症状,他听完描述后称:“初步诊断,有两种情况,急性淋球菌感染,也可能是慢性衣原体支原体感染引发的症状。”随后该男子称自己在外办事,需要记者下午5点半以后再联系他。

    下午5点45分,新文化记者再次联系到该男子,按照对方的指引,从一个小单元门进入楼道,走到四楼时,一名男子迎了出来,他正是先前电视台曝光的那名男子。

    进入室内,客厅地上凌乱地摆放着一些杂物,卫生条件非常一般。随后记者被带到一间所谓的“诊室”内,桌上摆放着甲硝唑、酒精等药物。另外还有一张双人床,桌旁还放着一盏聚光灯,这就是“性病专科”内的全部家当。

    在对记者进行查体时,男子除了用酒精棉签外,手上戴着的竟然是饭店用的一次性塑料手套,根本不是医用一次性橡胶手套。

    “我从治疗经验上看,你这是念珠菌和支原体感染引发尿路感染,口服药比较慢,我给你打进口针剂,一支230元,效果会快一点,三到五天就能好。”该男子说,“必须打针,我亲自给你处理,还有用药物冲洗尿道,很快就好了。”

    看到记者在正规医院和他的诊所之间“纠结”时,他称自己每天都会接待很多患者。“你上医院,还得化验,化验还得花钱,然后给你用国产药,时间长还耽误事。”男子说罢,从手机里翻出两张其他患者来就诊时在正规医院开具的化验单,“这个是梅毒,这个是获得性免疫功能缺乏综合征(艾滋病)阳性,前面的梅毒我能治,艾滋病我肯定治不了,所以说你的病我能治,肯定不会耽误你。”

    在被问及是否需要进行化验和细菌培养时,男子说不用,他凭经验能看出来病情。最终,记者以没有看到其执业信息及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为由,离开了这家“性病专科”。

    事后,新文化记者咨询了专业医生,不论是念珠菌感染还是支原体感染,都必须进行取材检验或提取分泌物培养,决不能仅凭经验或肉眼观察判断。

    卫生监督部门———

    该男子没有任何从医资质

    27日下午,新文化记者来到长春市卫生局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上次执法时没收了该男子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但没想到他不知道从哪弄来那些药,其实我们早先也打过他的电话,但他没让我们的人去‘就诊’。”该执法人员说,“先前我们没收的药品中,有一批药品是全英文,我们已上报到药监部门。对于其房东,我们也通报了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如果房东明知道他非法行医还租房给他,可对他进行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男子似乎在应对执法人员方面有经验。“他是湖北人,说这些药品是上一家租户留下的,医疗垃圾他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这些信息我们都不会采信,因为他无法对这些内容举证。”该执法人员说,“并且根据我们的调查,他没有任何执业资质,其‘诊所’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介绍,朝阳区卫生监督所已经进行了调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因为处罚金额较大,正在上报局里合议。

    已将其信息录入“黑名单”

    在被问及为何无法移送该男子至公安机关处理时,执法人员解释说,《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目前我们只查到他一次非法行医,28号我们还会再次进行检查。”该执法人员说,“如果第三次被卫生监督部门查到,我们才可以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该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将该男子信息录入到卫生系统内部的黑名单。“将来即便他不在朝阳区甚至长春市非法行医,只要其他地区的卫生监督部门查到他,都可以查询到其非法行医记录,届时将可以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