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9省市将开征水资源税 总体:税费平移

  來源 東方網        發表時間:11/29/2017     瀏覽 42 次

    央视网消息: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半后,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等9省(区、市)也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改革后,这些地方的水费会有什么变化呢?

    水资源税改革

    北京等九个省市纳入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11月28日联合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按照部署,在去年河北试点水资源税改革的基础上,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份,将试点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同时,原水资源费停止征收。

    水资源税并非我国新设税种,而是已有30多年历史的资源税下的一个税目。方案明确,除农业抗旱等应急取水、家庭生活少量取用水等情形外,凡是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水资源税。

    总体原则:税费平移

    不增加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负担

    “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虽然是一个字的差别,可包含了不少的变化。征收部门从水利部门改为了税务部门,而且,变成“税”之后,就更有了强制性。水费会有变化吗?

    试点期间具体适用税额,参照原水资源费标准征收,按照税费平移原则,不增加一般工商业企业和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

    目前,老百姓交的水费是“综合水价”,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此次税改扩围的九个地区的水资源费,有的是在基本水价外征收的(如北京),有的包含在基本水价之内。费改税后,由自来水公司纳税,居民不用申报纳税。与原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相比,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没有变化,也就是说,不管水费单子上体现的形式如何,均不会影响综合水价。

    优化用水结构

    三个提高与六项减免

    这次水资源税改革就是要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通过设置差别税额、依法加强征管,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的用水需求,调整和优化用水结构。

    其中,有三个提高:

    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 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

    对特种行业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

    从试点情况来看,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杰刚介绍,2016年河北省100多家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由抽采地下水改为使用地表水,全省地下水取水量较上年下降6.6%。

    另外,位于超采区的、采用地下水多的、高尔夫、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的企业用水负担的确有所提高,但通过这种倒逼的方式,企业纷纷采取节水措施,节水效果显著。有河北的企业表示,虽然单位水价上涨了,但是通过节水降低了用水量,总体负担不增反降。

    此次试点还明确了6项减免税情形:

    为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

    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

    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

    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

    考虑特殊生产工艺不消耗水资源情况,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改革将推向全国

    不同地方的税额标准差距大

    具体来看,九个试点地区将依据总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地情况制定细则。由于各地水资源禀赋状况千差万别,因此,目前试点各地出台的水资源税税额标准表里,同行业不同地方的税额标准差距高达20多倍。例如,北京、天津经济发达且严重缺水,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较高,税费平移过来之后,最低平均纳税额也是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