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今日开庭 嫌疑人陈世峰否认杀人既遂罪

  來源 東方網    吴颖 郑瑾    發表時間:12/10/2017     瀏覽 28 次

    

 

    12月11日,江歌案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庭。

 

    人民网东京12月11日电(吴颖 郑瑾)11日上午10点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审理“江歌案”。据前方记者报道,陈世峰律师在法庭上承认恐吓罪,但主张自己是杀人未遂,且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给江歌的。据律师陈述,主张杀人未遂是因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时刺到江歌,第一刀并不是故意杀人,但法医鉴定江歌的死因是由于第一刀失血过多导致的,而且在整个过程中,江歌多次按门铃,刘鑫都没有开门。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杀人罪和恐吓罪。陈世峰只承认了恐吓罪。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陈世峰表情非常稳定,有时紧皱眉头,很显然对警方的陈述有些不满。

    陈世峰否认故意杀人 但担心承担医药费对江歌起杀意

    日本检方指控陈世峰是故意杀人罪,是事先预谋杀人。检方给出指控要点,陈世峰在犯案过程中行为恶劣,受害人江歌身中10刀。其次陈世峰杀机强烈,具有计划性,造成结果十分严重,江歌不幸被杀害。杀人过程,陈世峰方面律师否认检方杀人质控。陈世峰律师指出,检方提出陈世峰当天特意带了换洗衣服,在江歌杀害之后换衣服逃离现场,律师方面反驳,陈世峰并不是为了杀人后换衣服,而是因为要在陈世峰家附近洗衣服,由于日语不好没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陈世峰律师提出几点证明,陈世峰当天是没有杀意的。首先陈世峰当天并没有戴眼镜,陈世峰本人平时是戴眼镜的。其次当天么没有携带交通卡也没有带钱包,是用零钱买的车票。在检方报告中刀具是陈世峰所属大东大学研究室。陈世峰律师称研究室只发现水果刀袋子,但没有证据证明是陈世峰带来了刀具。

    根据上午庭审,陈世峰方面律师的陈述和陈世峰现场描述当晚刘鑫先进入江歌家门,陈世峰从三楼下到二楼找江歌。当时江歌已经把门开了一半。陈世峰用手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希望江歌出来。在家门内的刘鑫在里面似乎注意到一些情况,于是说 “三叔,怎么了”。刘鑫将水果刀递给了江歌,江歌见到陈世峰带着口罩穿着戴帽子的衣服比较害怕,江歌在拿到水果刀后与陈世峰发生了争执,在与江歌夺刀的过程中刺到了左颈动脉,造成失血过多。陈世峰方面描述,陈世峰见到江歌倒地后,他很害怕不想给自己父母带来经济负担只能选择彻底杀死江歌,向江歌又刺了九刀。陈世峰承认这个时候他是存在杀意。